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力“打伞”、强力“破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挥组织领导优势。制定《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形势任务要求,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靶向集中、研判精准、处置精准、惩治精确。对12个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导,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营造舆论宣传声势。发挥纪检监察“网”“刊”“微”等传播平台优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反腐“打伞”舆论宣传,先后发布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等工作信息790余条。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栏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法规政策、形势任务等宣传,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形成全视角、全天候、全方位的宣传声势,营造打击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保护伞”的浓厚社会氛围。
形成合力打击攻势。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纪律保障等工作机制,探索纪检公安“双专班”侦办、“一案三查”“联点包案”等经验做法,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与反腐惩恶、“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线索中反映出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018年以来,共提出整改意见4条,限时整改2条,问责监管不到位职能部门2个。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大起底、大盘点、大排查,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条,已办结7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正在立案审查4件4人。(玉溪日报通讯员 杨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