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
发布时间:2019-04-29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激励党员民警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尖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黑恶犯罪团伙3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29个,抓获团伙成员53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4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6412.39万元,缴获管制刀具、车辆等一批涉案工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完善组织建设  强化思想武装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党建基础。玉溪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凡抽调参与重大抢险救灾任务、重大打击整治行动的党员民警人数达3人,须成立临时党支部,不足3人的成立联合党支部。市公安局还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战时党建管理办法》,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对象、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做到使命在心、责任在肩。

加强组织建设,凝聚党员战斗力。本着“应建必建、覆盖全面”原则,根据职责任务,全市公安机关共成立8个战时临时党支部,其中2个是扫黑除恶专案组临时党支部,6个是扫黑除恶工作专班临时党支部。8个战时临时党支部将所有参战党员民警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加速队伍融合,形成扫黑除恶合力。

强化理论武装,打造绝对忠诚的扫黑除恶先锋队。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临时党组织依托各类“小、快、灵”组织生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作为党员教育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交流、上党课等形式,引导激励党员民警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

基层党建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同频共振

主题党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主题党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玉溪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党支部、出入境党支部、车辆管理所党支部充分发动支部党员,分别走进支部共建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宣传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出入境“全国通办”政策、车管政策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活动时,积极向社区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还充分利用春节、春运、全市各县(区)召开两会等有利时机,确立“宣传+”工作思路,进一步延伸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触角;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民警现场直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利用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渠道开设扫黑除恶专栏。截至3月3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制作和发放扫黑除恶主题挂历和台历85.66万份,张贴通知38.5万份,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72.6万份,制作悬挂标语11900余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400余条。

加强党内关怀  激励党员奋勇担当

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扫黑除恶专班、专案组常常跨区域办案,很多专案民警已近半年未能正常休假。对此,玉溪市公安局派出“心理咨询团队”走进办案一线,利用战时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契机,累计为60余名扫黑除恶一线民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关爱民警心理健康,为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大党员民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重任在肩的使命感、毫不懈怠的责任感,群策群力、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成为了我市扫黑除恶战线上的一把“红色利刃”。公安机关各级党委对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刑侦大队荣记集体二等功,该党支部同时被评选为2018年度优秀党支部,1名党员民警荣记个人二等功,3名党员民警荣记个人三等功,14名党员民警荣记个人嘉奖,19名党员民警被通报表扬。表彰活动激发了广大参战党员民警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和自信心,鼓舞了士气,激励了斗志,进一步增强了战时党员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党员民警成为扫黑除恶队伍的中流砥柱。

玉溪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党建统领、严密组织体系,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在扫黑除恶第一线。

(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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