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5日,玉溪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69人,提起公诉458人;收到举报和自行发现涉黑涉恶线索239条,其中涉“保护伞”线索35条,涉职务犯罪线索49条,已全部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数据的背后,是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高效向纵深发展的最好证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高位推进、依法严惩,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高位推进
压实领导责任
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党组定期分析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检察院先后召开3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14次党组会、19次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018年初,两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初,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分解及台账管理实施方案》,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扫黑办统筹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以上率下、高位推进,确保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落到实处。两级院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9件439人、副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8件535人,出庭支持公诉18件226人。
坚持依法严惩
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抽调两级院业务骨干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指导团队”,负责指导办理全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标准,对承办检察官提出不捕不诉意见的,一律由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两级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71人,不捕率11.09%;不诉27人,不诉率5.27%。
注重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并举,共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4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4件次,监督立案3件7人,提起抗诉2件2人,确保不枉不纵,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效。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构建一件案件至少经过四轮会商研判的办案模式,最大限度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经过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研判,做到精准打击、依法严惩。两级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11件34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69次、检委会51次,公检法会商案件34次。
严把案件退查关和退查重报关,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实施细则》,把好备案审查关。建立实行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工作机制,市院共对县(区)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进行审查29件次。
坚持除恶务尽
“打伞”“打财”同步推进
建立健全深挖彻查工作机制,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职责分工方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共分流涉黑涉恶举报线索243条,排查重大案件291件,排查重点线索201条,排查行业领域监管漏洞、突出乱点问题15个。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加强对在办案件的串并分析,及时收集、固定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确保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4条,均全部及时分流。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黑恶势力破坏林地、矿产资源等生态环境的,同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通海、新平县院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造成的耕地层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本着“一案双打击”原则,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赔付生态修复费用450万余元,均得到法院支持。
坚持综合治理
宣传引导再发力
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惩治基层腐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共制发检察建议29份,已全部收到回复,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源头根治。红塔区、通海县、元江县等多个基层院针对黑恶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分析监管漏洞,依法向教育体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等方式,促进教育体育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恶势力犯罪向低龄化发展。
在宣传引导方面,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定期编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对典型案例、先进经验、阶段性成果等及时归纳提升,共编辑典型检验材料5篇、专报87期。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日”及脱贫攻坚“大走访、大宣传、大帮扶”“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深入社区、街道、校园等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综合应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平台和“两微一端”“头条号”等新媒体,发布微信、微博相关信息117条、“头条号”信息102条,拍摄扫黑除恶宣传片《利剑扫黑护清溪 铁拳除恶守平安》等,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以舆论宣传促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