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我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从2018年初到今年10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69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57个,涉恶犯罪集团46个,涉恶犯罪团伙11个,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071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强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丰硕的阶段性战果。
坚持依法严惩
形成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采取“旧案梳理、现案排查抓线索,上提一级、挂牌督办抓侦办,异地调警、异地拘押抓打击,剥茧抽丝、追根溯源抓破网,部门联动、‘三长’联席抓诉讼”五项举措,稳步推进案件侦办工作。
截至10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69个,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071人,刑事拘留745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3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34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362.41万元。公安机关已将61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坚持深挖彻查
坚决破“网”打“伞”
在突出重点,高效精准打击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两个结合”“两个一律”“三个不放过”要求,坚持“有‘伞’必打、有腐必反”,坚决深挖黑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规范纪法衔接,以涉公职人员黑恶线索核查及案件侦办为重点,对线索、案件涉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逐条逐案建立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双向联络人”制度,保持破“网”打“伞”和扫黑除恶工作并行不悖、互通有无,同步开展后续处置和刑事诉讼工作。
坚持刀刃向内,通过案件延伸、案件倒查、在内部设立举报箱等措施,主动发现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查处“警伞”“庸伞”。
坚持综合治理
形成强大合力
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做好村“两委”候选人联审工作,抓实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已完成691个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
充分探索“枫桥经验”的玉溪实践,在城乡社区实行“1+N+W”(即1个民警+N个辅警+W个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3+N”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创新开展“平安智慧小区”达标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平安玉溪”,共享发展成果。
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还注重把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联动各警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缉枪治爆、扫黄禁赌、食药打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把执法检查及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推动黄赌毒专项整治全覆盖。共查处涉黄治安案件283件,侦办涉黄刑事案件19件,查处涉赌治安案件305件,侦办涉赌刑事案件30件。排查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934家次,其中停业整顿8家、治安处罚28家,清理整治治安乱点7个。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37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43人,缴获毒品488.575千克。
坚持问题导向
抓紧抓实整改
本着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做好政治、责任、问题、法治、时效、清正、示范、综合治理、主题教育九个方面的自查整改,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多次组织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针对三个阶段反馈的问题,市公安局扫黑办及时组织、认真抓实,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等进行研究细化,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目前,30项长期整改问题均已取得阶段性进展,7项立行立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2项限时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