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举措推进宪法学习宣传
发布时间:2019-12-06

记者12月4日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获悉,云南省在推进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促进宪法精神培育,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形成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云南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组建了由多名权威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组成的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在全省16个州市和150余家省直单位、高校、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巡回宣讲,并利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覆盖到所有县区,实现了对县处级以上干部宪法宣讲全覆盖。云南省还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力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在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中及时加入新修订宪法的内容,并在当年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中,将试题中宪法内容占比提高到50%以上。同时,云南省注重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印发了第一批省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把宪法宣传作为国家机关首要普法责任。

在促进宪法精神培育方面,云南省在2018年开展法学教师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法治副校长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在青少年宪法“武装”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宪法教育。结合云南边境线长、少数民族众多的特点,云南省大力运用“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方法和载体,开展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持续增强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019年8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抓牢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两类”对象,推动向普通群众、基层区域和非公有制企业三个延伸,建好公共场所、村居广场、青少年基地、线上线下四个阵地,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宪法进万家”4项活动,推动形成了全省宪法学习宣传的“2+3+4+4”体系。(记者 陈晓波)

编辑:何蕾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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