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2-06

为形成防控疫情合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现制定《红塔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群众举报行为、提供线索的奖励。

一、奖励条件和原则

1.奖励举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举报线索经核查符合留验或留观条件(留验:指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红塔区不满14天的人员;留观:指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举报线索应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登记,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及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

2.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

3.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含两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4.两个以上(含两个)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奖励。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

1.被举报人符合留验条件的,经核实后每举报一起奖励举报人200元。

2.被举报人符合留观条件的,经核实后每举报一起奖励举报人2000元。

3.被举报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每举报一起奖励举报人20000元。

4.特别贡献奖:事关疫情防控大局,对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发挥重大作用的,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三、法律责任

1.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或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受理或处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相关信息。因未尽到保密义务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或者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 附则

1.附各乡街道及指挥部举报方式,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2.本办法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区疫情解除时废止。

玉溪市红塔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线索举报电话

洛河乡线索举报电话:0877-6169960

小石桥乡线索举报电话:0877-2098015

北城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2080111

李棋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2151740 2151141

大营街街道线索举报电话: 0877-2771251

研和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6168399

春和街道线索举报电话:13887793915

高仓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2076084

玉兴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6132245

玉带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2067327

凤凰街道线索举报电话:0877-2070159 18987721259

区指挥部办公室线索举报电话:0877-2022069 2026654

编辑:王德有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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