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余件
发布时间:2020-02-18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去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着力在稳定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深入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院援助案件2101件。

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强化基层基础,按照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系点的作用,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抓好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同时,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增强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意识,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制度,并拓宽申请渠道,简化程序和手续,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

继续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一是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城镇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执行。二是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一律提供援助。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扩充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事故、家庭暴力和虐待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四是扩大特殊人群法律援助范围,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1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94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7件;办理法律咨询4226人次;受援对象2101人,其中残疾人60人、老年人164人、未成年人688人、妇女256人、农民工427人。(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编辑:李海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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