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根本遵循、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引导全市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紧紧围绕玉溪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充分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迫切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玉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服务与成才紧密结合,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全局视野,从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事业,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在全市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玉溪实际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到2025年,玉溪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广大青年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显著巩固和增强。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通过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共产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宣传教育,使中国梦成为青年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青年衷心拥护的发展道路,使共产主义成为青年矢志追求的远大理想,增进青年对党的信赖、信念、信心。注重引导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注重引导广大青年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打造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2.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青年的坚定信念,外化为青年的自觉行动。引导青年学习了解党史国史,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引导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良好个人品德,积极倡导和培育诚信品格。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开展青年国防教育,推动军地青年共建共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玉溪军分区等部门负责)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教育青年对世界和中国发展形势、中国特色和国际状况进行比较,对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形成正确认识。引导学生从小确立人生奋斗的远大志向,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感情。引导青年干部职工严谨做事、诚实做人,矢志拼搏奋斗,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玉溪章节贡献青春力量。引导农村青年树立“农村天地广阔、青年大有可为”的思想认识,强化其社会、责任、规则、集体和主人翁意识。(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利用好团属新媒体,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互联网+”工作模式,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旗帜鲜明地在网上发出正面声音。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疏导青年情绪,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在青年群体中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广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监督并遏止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青年整体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
发展措施:
1.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改善课堂教学,调动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科学设计开展实践育人活动,通过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等途径,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探索提供必要条件。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教育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化教师评价管理体系改革。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创造和谐优美校园环境。(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社科联、团市委、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2.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对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开通招收绿色通道,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关注少数民族青年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提高寄宿制民族学校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加快提升民族地区的教育普及率和教育质量。在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学,创建民族文化示范学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青年科普教育、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构建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建立青年志愿服务档案,通过制定学分认定办法等方式,纳入中学中职、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并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构建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为有提升职业技能意愿的青年劳动者提供灵活多样、规范有效的培训服务。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健全完善配套办法,形成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青年人才、培养本地拔尖青年人才、储备专业化青年人才协同发力的局面。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三张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等新要求,多措并举,激发青年人才服务创新驱动。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工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三)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持续加大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力度,青年普遍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推动建设国家标准的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和大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促进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发展措施: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体育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确保学校每天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青年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组织青年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培养体育运动爱好,提升身体素质。在社区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材,方便青年就近就便开展健身运动。开展青年体质监测,加强对青年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带动更多青年培养体育兴趣和爱好。(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青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注重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支持各级各类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青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并在县级人民医院专设心理健康咨询室。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或引进社会专业人才进行定期心理健康辅导。(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3.提高各类青年群体健康水平。重视服务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训练,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解决农村、贫困青年学生的营养健康问题。引导高校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做好青年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重点开展职业病监测,大幅度降低在职青年职业病发生率。关注进城务工青年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形式为青年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4.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强化青年生命意识教育,引导青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增强青年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禁烟宣传,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主体人群。加强性健康和性道德教育,开展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宣传。切实做好禁毒宣传教育,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更加深入青年内心;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诚信和责任意识,加强婚恋宣传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引导青年严格落实结婚登记制度,自觉主动参加婚前检查,倡导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探索建立多元化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遏制非婚生子。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培育家庭文明。(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青年婚恋交友活动,为有需要的青年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平台,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宣传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力争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4.保障青年在特殊时期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及男性青年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信息获取更加畅通,平台搭建更加精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
1.推动完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变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缓解就业压力。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条件。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服务政策。深入实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推荐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进入村“两委”班子。加强青年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玉溪银保监分局、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
2.加强青年就业服务。聚焦青年就业困难群体,细化援助措施,减少长期失业青年群体的数量。探索多渠道就业信息发布渠道,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大青年农民工就业服务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的方式提供创业培训。持续推进“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促进农村青年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加大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给予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3.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持续推进青年“双创”工作,促进“双创”高质量发展。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力度,优化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持续实施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拓宽创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改进风险防控,降低反担保要求,健全代偿机制,灵活高效满足创业融资需求。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力度,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实施青年创业服务升级计划,帮助创业青年消除创业壁垒,打通“能力培养—孵化培育—金融支持—跟踪服务”梯级“链式服务”绿色通道,精准破解创新创业难题。深化“创青春”等特色品牌赛事,通过赛事实现协作配套、中介服务和成果推广等创新创业的良性互动。着力培育服务青年创业的社会组织,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和服务实体。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青年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着力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支持青年返乡创业。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政策,实施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大力支持与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的创新创业实践,优先提供必要保障。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更好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4.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创新,创作生产具有玉溪特点的向上向善青年文化产品,提升优秀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构建和畅通青年题材优秀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生产、发行和推广的平台和渠道。(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年人均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加强玉溪青年与各地青年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优秀文化成果,讲好玉溪故事、传播好玉溪声音。(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3.造就青年文化人才。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资助具备文化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熟悉国际人文交流、善于经营管理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文化研究、创作表演、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领域,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的青年文化队伍。(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4.优化青年文化环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积极选树玉溪青年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秀典型,引领带动青年树立高尚精神追求、文明生活方式和正确消费观念。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增强针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功能。(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5.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及时掌握需求、观念、潮流的动态变化,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扶持以服务青年为主要功能的报纸、刊物、新闻出版、网站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促进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益性青年文化活动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釆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青年文化阵地、青年文化团体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社科联、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丰富和畅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引导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促进广大青年、青年组织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地参与社会治理。
发展措施: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按照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履行好共青团引领、组织、服务青年三项职责,使共青团始终成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忠诚后备军,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的凝聚作用。遵循新时代青年发展特点,不断加强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建设,强化共青团对青联、学联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创新共青团组织设置,更多更广地覆盖新兴领域青年。充分发挥青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的功能,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培育团属社会组织,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2.着力促进青年实现社会融入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推动理论学习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突出个人实践与社会公益有机统一,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充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青少年自强自立,为青少年接触社会、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有效指导。学校要支持青年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和校外活动,加强对青年学生社会融入的针对性指导。积极促进少数民族青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社会融入,帮助他们更快适应当地习俗、融入社会。发展培育青年社团,加强对各行各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大力培育青年社工人才队伍,鼓励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加入社工队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局等部门负责)
3.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青联代表和带领青年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各类协商,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共青团“面对面”和“倾听日”活动,就涉及青年成长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商探讨、提出意见、凝聚共识。鼓励青年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在实践中提高青年政治参与能力。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4.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玉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岗等“青字号”工程,树立先进典型,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三湖”流域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为贫困地区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探索基于公司企业用工需求端和学校社区务工供给端的第三方就业购买服务,为社会培育、储备和输送合格、优秀的青年产业工人队伍。(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抚仙湖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作用,通过资金支持、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制定出台有助于青年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激励性政策、办法。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人力资源类青年社会组织,注重引导新兴青年群体有序社会参与。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市民政局牵头,团市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市委统战部、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7.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港澳台青年来玉溪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中寻找机会,为港澳台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帮助港澳台青年形成“一国两制”的正确认知,增进青年对祖国的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市委统战部、团市委牵头;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负责)
8.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利用玉溪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和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中找准发展定位,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展青年对外友好交流,拓展青年的国际视野。完善选拔方式、丰富选拔手段,让更多的青年群体代表参与国际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市外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规政策,健全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的体系机制,让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遏制,切实维护广大青年合法权益。
发展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团市委牵头;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支持共青团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岗”,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团市委、市司法局牵头;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市委政法委、团市委牵头;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面向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行为的青少年,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矫治机制,使青少年违法涉案涉罪比例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玉溪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负责)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黑除恶”“净网专项”工作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和非法出版活动,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釆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牵头;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确保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釆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和在职业院校开设专门班级等工作,拓宽专门教育渠道。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市委政法委、团市委牵头;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研究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工作,加强“模拟法庭”实践性活动的推广,探索符合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市委政法委、团市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服务保障政策,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权利。探索构建“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机制,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残疾青年帮扶工作。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残疾青年的社会氛围。(市残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帮助其回归家庭,有针对性地解决心理、健康、技能等问题。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做精做优“四点半课堂”项目,让更多的城乡学龄儿童从中受益。(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三、重点项目
(一)青年思想引领工程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着重在学生骨干、团干部、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骨干作为培养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合理优化课程设置,阶段性集中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体系,全市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2.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引导青年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搭建双向互动、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二)青年素质提升工程
1.青年身体素质提升工程。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集中打造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使坚持体育锻炼成为青年的生活方式和时尚。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力争使每个青年有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2.青年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帮助农村青年掌握实用技术,提升创业就业能力,重点加强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青年农民,尤其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支持和鼓励在职青年、创业青年进行夜校教育、远程教育,开展切实可行的素质提升培训。按照青年文化层次和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团市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三)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工程
1.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推进见习和实习基地建设,开发一批具有职业发展空间、技能训练机会的见习、实习岗位,促进青年从学校到就业的平稳过渡。开展就业见习岗位进校园等活动,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各类社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培训和管理,提高见习实效。见习单位为见习青年发放的见习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挥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作用,重点围绕东中部、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帮助青年转移就业、增收致富,促进贫困户新生代劳动力进城进园区就业,并做好组织输出和输出后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汇聚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为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提供补贴与支持。(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2.青年创业创新计划。积极融入“双创”发展大潮,持续开展“青创先锋”“青年文明号”“青年先锋岗”等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培育建设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专业化团队,打造省级、市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深入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项目,积极开展鼓励青年返乡创业行动、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等工作。围绕破解制约青年创业创新的技术提升难、资金筹措难、人才培训难等问题,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深化创业创新、实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采取结对帮扶、考察交流、搭建平台等方式,为青年创业创新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团市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四)青年文化精品工程
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支持青年文化创意赛事及文化体验,注重培养青年文化创意人才。聚焦玉溪文化特点,紧扣民族团结主题,每年创作一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涵盖各文化类别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打造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五)青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的定位,深入推进“生态玉溪”建设。积极引导青年参与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新兴产业。面向青年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壮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参与“三湖”保护为主的各种形式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围绕生态宜居目标,组织农村青年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团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抚仙湖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六)青年网络文明建设工程
引导广大青年依法、文明、理性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发声,引导青年旗帜鲜明地反对网络糟粕和反党、反国家、反民族的言论。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欢的网络新媒体文化产品。加大对青少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发掘、吸引、培养各方面的青年网络人才。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七)青年志愿者行动
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探索青年志愿者积分制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行志愿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着力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转型升级,提高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机制化工作能力,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发展少数民族青年志愿者队伍。坚持以社区为主阵地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构建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志愿服务项目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开辟服务渠道,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八)青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积极搭建青年民族团结交流平台,组织民族地区青年与市内外各族青年开展互访、联谊活动,鼓励不同民族青年之间结对子、互帮互助。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总目标,面向学校宣传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历史,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宣传各民族为祖国作出的贡献,增强各族青年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大青年中开展民族常识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竞赛。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等各类民族团结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各族青年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鼓励青年人才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的交流合作与研究,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局、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九)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青年交流
进一步扩大与南亚东南亚、港澳台青少年之间的交流规模,提升交流质量,增进文化理解和认同。支持与南亚东南亚、港澳台青少年组织举办青年论坛,组织青少年开展常态化的结对交流和项目合作,办好形式多样的考察活动,促进国内外青年走进玉溪、深入了解玉溪,展示玉溪对外良好形象。(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外办、团市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建设工程
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有关政策,计划到2025年建成1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市、县各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社工人数不少于5人,“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不少于2人。完善阵地建设,全市建成10个以上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实务实训基地。健全制度体系,市级出台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鼓励扶持办法,各县(市、区)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录入财政预算项目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十一)青春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育工程。到2025年着力培养至少80名市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示范引领广大农村青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整合各界优势,通过政策和项目支持、资金和技术扶持、创业和就业培训等措施,帮助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劳动致富。充分发挥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或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庄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加快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青年农民。(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2.实施“青春扶志”行动。通过“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弘扬扶贫帮困美德、自强自立品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功能,及时掌握本地区返乡青年动态,帮助有就近就便再就业需求、有创业理想的返乡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引领青年通过“挂包帮”等工作主动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青年文化活动。组织动员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出资出力,献计献策,引导青年投身基层干事创业。扎实开展好“敬老助老”“关爱儿童”“守望相助”活动。(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的发展,注重加强青年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市级要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规划落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督促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有效解决青年关心关注的问题。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好有益青年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服务青年的专业化组织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企业的积极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对各类从事青少年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青年之家”等公益性青少年教育阵地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严格落实对青少年公益项目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相关政策。
(三)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多渠道多途径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监测评估。各责任部门要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有效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有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和完善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规划落实。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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