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效扶贫机制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时间:2020-09-2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故构建长效扶贫机制,对于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实现高质量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具有重大意义。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贫困地区摘帽后,要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玉溪市要实现稳定脱贫,需对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才能“精准施策、提质增效”。

(一)脱贫退出的质量不高

一是扶志扶智和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低,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 元的占44.3%,大多数脱贫户缺乏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收入。以上数据说明大多数脱贫户仍不具备“自主造血”的能力,一旦停止“输血”,极有可能重新返贫。二是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饮水安全、集体经济收入等指标偏低,“三保障”政策落实尚需加强。

(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滞后

一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玉溪市贫困地区多集中在高寒山区,其聚居地交通、电网、通信、生产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农田有效灌溉率不到30%,饮用水合格率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垃圾和污水随处可见,人居环境脏乱差。二是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低。受招生制度、毕业生分配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影响,贫困学生辍学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村寨没有标准的卫生室,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文化设施少且利用率低,譬如农家书屋因图书老旧、管理松散等原因,近年来基本是关门状态。

(三)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和帮扶工作不扎实

一是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效率低,住建、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行业扶贫资金滞留时间长,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使用不精准等问题。二是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简单化、福利化,简单地发几棵苗、送几只鸡、给几头猪,产业谋划和后续技术培训不到位,群众增收效益不明显。三是“挂包帮”单位对贫困村脱贫攻坚指导不够,分类施策不到位,存在“漫灌式”帮扶或简单的给钱给物现象,对项目实施、资金投向跟踪不及时。

二、构建长效扶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创新动态管理机制,精准推进巩固提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是防止返贫,工作中要把握好“稳定脱贫关”,才能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农户的家庭状况并非处于绝对静止的状态,今年脱贫退出,明年很可能因为病、伤或灾害返贫,还有处在贫困边缘的“边缘户”,也可能因为病、伤或灾害成为贫困户。所以,为了提高识别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要创新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分类精准施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建立和完善贫困识别和监测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农村“控辍保学”检查、大病慢性病普查、危房鉴别认定等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不落户、不漏人。二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脱贫户进行定期回访,发现返贫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对脱贫村定期开展“回头看”,查找其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防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滑坡”。三是高度重视“边缘户”扶持工作,推进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在扶贫开发整乡整村整族推进中,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普遍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精准到村到户的扶持项目。产业扶贫要强化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项目资金,注重激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改变简单发钱发物的“输血式”扶贫。

(二)着力统筹协调推进,提升区域性扶贫成效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精准扶贫促进区域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衔接、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聚焦连片贫困地区,加强哀牢山区、革命老区、特困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一是抓好村级道路建设,实施到贫困乡、贫困村公路扩宽提升和到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相互畅通的路网。二是建设安全饮水和环境卫生设施。实施安全饮水保障到户工程,确保贫困地区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以上;在贫困乡和自然村建设垃圾集中清理设施,每个自然村都建公共卫生厕所,提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加强贫困地区电网改造提升建设,提高供电可靠率,解决贫困群众生活用电问题。三是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监管平台,全部接通互联网,努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推进精准电商扶贫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产业和就业扶持,实现可持续脱贫致富

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首要任务,要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造“绿色食品牌”的新要求,加大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乡村振兴打牢经济基础。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土地等资源优势,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高原特色农业。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农民对接市场,提高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优势产区、乡村旅游基地。三是加大技能培训服务力度,结合产业发展和农业结构,创新培训服务方式,加强贫困劳动力种烟、种蔬、种果、种药和养猪、养鸡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四是建立完善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管理机制,不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进一步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力争玉溪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

(四)强化保障性政策落实,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聚焦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发力,从根本上解决因学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一是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等化成果,严格按照“控辍保学”要求,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零”辍学,特别是“直过民族”,要针对其家庭情况精准实施补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要做到应助尽助,杜绝因学致贫现象发生。二是加强贫困地区老妇幼残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三是精准落实救助政策,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充分发挥社会低保在精准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四是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补助政策,加快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地灾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作者:李昆裕 )

编辑:王雪峰   审核:杨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