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发布时间:2020-09-21

近年来,我市坚定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更加扎实的作风,以决战决胜的坚定信念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笔者认为,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四个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聚焦职责定位,认真领会精神实质

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多层次、多角度深入解读和大力宣讲,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千家万户,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基层延伸;对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作出的决定,坚持任务引领和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有效实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各项措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安排部署,苦干实干抓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抓细,以决胜决战的精神,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聚焦小康目标,补齐工作短板弱项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寄托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期盼,浓缩着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情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抓紧、扛牢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中央和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力、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立足实际,正确认识我市各地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工作上的差距,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审示、再谋划、再部署,促进思路目标更加清晰、任务措施更加明确;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扎扎实实办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具体工作中,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弱项,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聚焦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

各级各部门坚定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领导制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脱贫攻坚相关制度、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严肃查处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要建立健全完善扶贫领域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等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在项目推进中,不能出现扶贫项目手续不全、项目无法实施和有关痕迹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扶贫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的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否则,将影响贫困乡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退出的时间节点。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切实按制度规定办事,把项目及资金落实到位,把工程进度、质量做好。

聚焦保障民生,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加大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分类施策,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要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保持攻坚力度和政策举措稳定,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确保脱贫质量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者:秦俊杰 )

编辑:王雪峰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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