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与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高度契合,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措施,推进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对保障贫困人口老年基本生活,助力改善民生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扶贫工作中,玉溪市社保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围绕社保部门职责职能,精准施策,多点发力,带责任扶贫,带感情扶贫,发挥社保扶贫的兜底保障功能,为全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与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高度契合,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措施,推进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对保障贫困人口老年基本生活,助力改善民生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制度化建设
责任压实,建立社保扶贫工作责任机制。玉溪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成立扶贫工作专班,分级落实市、县、乡、村、居民小组五级工作负责人,明确各环节的内容和责任,认真开展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
信息畅通,构建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工作调度,畅通“线上+线下”两个信息通道。线上,建立工作QQ群,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特别是对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事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顺畅。线下,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提升工作质量,激发工作干劲,建立了周、月、季报统计报表和工作通报制度,对亮点做法、典型经验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部门联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聚焦聚力脱贫攻坚“精准”核心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从上下联动来看,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建立了全方位的工作衔接机制,既有工作上的对接指导,又有数据上的共享,确保工作上下一致、衔接有力。从部门联动来看,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联系,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数据共享,清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存状况,摸清人员底数,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政策上宣传到位,待遇上精确保障。
宣传发动,实现政策的全覆盖。一是建立社保扶贫台账,实现对扶贫对象到村、到人、到卡的精准摸排;二是通过村级广播、人社服务平台、微信群、宣传栏进行宣传,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三是由市社保局统一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共44623份,发放至村(社区)、小组及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考核评估,强化督促检查。2020年2至6月,市人社局先后三次开展人社行业扶贫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督导,以问题为导向,对人社政策落实、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审计及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助力人社扶贫目标落实。
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领尽领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紧扣“精准”两个字,以“锁定目标、精准识别、动态清零、落实资金、优化服务”为工作方针,实现“三个100%”。
精准开展未参保人员“清零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加强数据比对,对疑似符合条件未参保的,逐户逐人核实和动员参保,全力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业务,指导参保人通过云南人社手机App、网上大厅等途径申请参保登记缴费,同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录入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实现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享受社保政策、未参保情况的精细化管理。对人户分离、户口不在居住地、语言不通、身体残疾等困难群体,采取个性化措施,为他们解决参保缴费困难。截至2020年5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838人,符合参保条件的73955人已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密切关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临界人员,确保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即将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数据筛查,锁定当年应领取待遇人员范围,于每年3月前完成当年到龄人员当年个人缴费、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工作,于年满60周岁前完成待遇核定。疫情期间,社保部门坚决落实“对于没有通过待遇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暂停发放其待遇,疫情防控期过后再重点进行核查”的政策,通过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确保55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及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在疫情期间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截至2020年5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14884人已按时足额享受待遇。
主动协调沟通,积极推动贫困人口100%财政代缴政策落实。玉溪市出台政策,明确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市级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由县(市、区)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9年度,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共支出代缴资金319万元。此外,省政府还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县(市、区)政府为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为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30元。
以问题为靶向,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纵深发展
目前,玉溪市社保扶贫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托起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须我们去思考解决: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偏低、保障水平有限;二是部分人员缺乏技能,仍存在“等靠要”思想和“就业难”困境;三是精准扶贫及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还不够大;四是部分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积极性还不够高;五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笔者建议:一要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尽量减轻贫困群众的负担;二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领取待遇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三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工伤救助相关措施;四要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开发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提升技能、增加收入,由“输血式”扶贫变“造血式”扶贫,防止贫困人口脱贫后又返贫;五要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大力开发保洁、治安、卫生防疫、森林防火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对贫困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六要做好贫困人员宣传教育和鼓励参保工作,做好社保兜底保障;七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提升社保经办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帮扶和人性化措施;八要抓巩固提升,做好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随着全国两会的落幕,征程再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惠及全民的制度,必须立足长远规划和制度设计,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强化目标考核,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作者:柳万宏)
编辑:王雪峰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