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放生之举大为兴盛。作为一种善行的放生,是对自然生灵的尊重和保护,代表着人们对良善的期待,初衷是美好的。但经过多年,放生地点却从寺庙的放生池向野外、山河湖泊,甚至保护区、村庄边缘扩大,放生种类也从鱼虾、泥鳅发展到毒蛇、狐狸等,因不科学放生引发的悲剧并不少见——把咸水鱼放入淡水湖泊溪流,把陆龟抛进水中,在有人烟的地方放生毒蛇、毒物,将外来生物放进脆弱的环境……这些放生物种无法适应野外生存环境,就会大量死亡、腐烂发臭,既违背了放生的本意,更会污染水源。那些有毒有害物种,还会威胁到放生地附近的居住者、到访者的生命安全。同时,任何生态都有其独特的生物链条,不容破坏。随意放生外来生物,更会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导致本地物种的灭绝。
放生,需要科学指导和规范。
近年来,向湖泊等自然水域放生水生生物的行为不断增多。不当的放生行为会导致外来物种或带病生物被无意放归自然,埋下环境灾难的种子。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是玉溪人民的母亲湖,保护其安全澄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向湖泊放生水生生物有很多学问,多放或者随意放,均会破坏水生态平衡。为保护母亲湖,使其免受放生乱象的伤害,规范放生行为势在必行。
放生乱象的存在和难以根除,与放生者的认识和知识储备等相关。同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也是规范放生行为的重要一环。自3月1日起,《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三湖”周边水生生物放生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可以放生的品种、办理程序及放生规范,对不按规范实施放生行为者,将按照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此举有利于维护湖泊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
放生行为具有随意性和隐蔽性,会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所幸,“三湖”放生管理规定共二十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放生原则、监督管理、书面登记程序、应提交的材料、禁止放生的物种及处罚措施,既有放生须遵循的具体内容,也有具体刚性的惩戒措施。徒法不足以行。所以接下来,需要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让放生者了解规矩、遵守规矩,自觉按规矩办事,依规放生。同时,加大事后追责力度,让任性者受重处、长记性,避免以后再犯。
作者:攸莉
编辑:苏晴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