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人们的观念里,只有遵循法律法规,社会才能正常、健康的发展。随着个人电脑、手机的普及,网络的发展,截止2019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13.19亿,占全球网民总规模的32.17%,人们网上冲浪、自由畅游,工作、生活和学习都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网络中也逐渐出现一些不太和谐的现象,比如在网络上传播暴力视频、发布诈骗信息或是发表暴力语言威胁等等,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更大,甚至影响社会价值导向偏向负能量,如果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社会道德必将滑向深渊。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敢于向非法行为、负能量说不。在网络世界中,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张“网”,网住自己安全、文明上网,网络环境先从自己做起,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以自己的修养去影响身边的人。被网络侵害有多恐怖,可以参照这样一个例子,韩国“N号房”事件中一个女受害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始自己认知的网络世界就像一个没有开灯厨房,除了黑什么也看不到,当你打开灯,看到有26万只蟑螂在同时看着你,想一想有多恶心!因为“N号房”事件中的直播软件,有26万之多的注册用户。阮玲玉曾经因为“人言可畏”而离开人世,现在网络上那些键盘侠,面对别人发帖或评论,只有无边的漫骂,对他自己而言得到的只是一时之快,但是否想过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是什么样呢?再说“N号房”事件中,有的受害女性,患上抑郁症,甚至一度不敢出门见人,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无法正常生活,有的只能采用最极端的方式——自尽来逃离纷扰的无尽侵害。
随着网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现在网络环境虽然有一定的改善,那以后是不是网上不文明的行为会彻底消失呢?我个人认为前景并不容乐观。正像前几年有一个公益广告词说的那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网络世界里也同样适用,为什么有的人在评论里敢于诋毁国家的形象,涂黑他人的的生活,歪曲新闻事件真相?有的是获得境外势力的好处而为之,有的是收受他人好处而帮人在评论里灌水洗地。,还有黄色网站的注册用户,因为猎奇心理作祟而愿意出钱注册,网站操盘手没有利益的话谁敢于违法去传播不良的资源呢?
净化网络,需要国家法律保护网,也需要自我的“网”,正所谓无“规矩”不成网。
作者:陈春荣
编辑:苏晴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