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将巡察作为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重要手段,率先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直指扶贫领域的腐败风险,让巡察成为护航脱贫攻坚的一把“利剑”,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省委要求玉溪脱贫攻坚走在全省前列、率先脱贫的目标任务,早谋划早安排。2017年以来,对市扶贫办开展常规巡察一次,发现9个方面问题,并在对101个单位的常规巡察中,将脱贫攻坚职责履行作为重要内容;分别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巡察各1次,彰显市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巡察的生命力在于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据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为导向,扭住“责任”二字不放,压实县乡村书记主体责任,对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和反馈方式特事特办、当日交办、突出效果。通过不听汇报、直插一线的方式走村串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具体落实,紧盯精准识别、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基层腐败等重点开展巡察,紧盯脱贫攻坚干部坚守岗位、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巡察。坚持边巡边移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平台,先后分两次集中通报脱贫攻坚领域查处的典型问题23个,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传导责任压力。
“红塔区洛河乡法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实施扶贫项目不精准”“市卫计委2017年以来3名帮扶干部从未入户实施帮扶”“澄江市路居镇2个村委会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昏村委会委员、报账员‘雁过拔毛’违规收受‘辛苦费’”……这些问题因巡察被及时发现和惩治,一方面促使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形成了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氛围;一方面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巡察监督就在身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市、县(市、区)脱贫攻坚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723个,问题线索173件,立案审查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问责处理15个单位、37名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7人,已完成整改问题707个、占98.6%,制定整改措施1132条,建立完善各类制度199项,挽回经济损失207.29万元,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民资金218.44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通讯员 普崇安 王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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