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聂耳广场风光 黄存义 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九个方面勾画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对于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其中,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并作出《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顶层设计,《建议》中的这一远景目标实现时,各方面制度将更加完善,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制度更加定型。依法治国得到全面落实,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局面,我国制度优势将更好转换为国家治理效能,使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十四五”期间发展必须遵循的第一位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
建设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所以,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保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推进党的领导纳入法律法规。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注重立法和改革的有效衔接,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保障人民的平等受益权
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最终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的平等受益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的平等参与,就没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如果改革发展的成果不能使广大人民受益,党和国家的政策就会迷失正确方向。要使人民平等发展权利得以真正落实,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没有经济的发展,人民平等发展权利就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要认识到我国仍然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把握发展规律,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推动和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坚持“三个一体建设”
坚持“三个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三个一体建设”,实现联动和集成,才能凝聚起14亿中国人民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汇聚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磅礴伟力,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提出,按照《建议》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进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之一,就是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人民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作者:□ 张冬 单位: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