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20日举行的《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稳增长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提出21条措施,促进玉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据介绍,全省稳增长22条措施印发后,玉溪市委、市政府及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专题研究、自查自评,充分调研分析,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实施意见》一以贯之地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全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延续性与创新性并重,紧扣发展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重点着眼当期,适当兼顾长远,结合实际提出了9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要突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突出坚定不移扩大内需。聚焦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促进传统消费升级,鼓励发展消费新模式,提振文化旅游消费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省级“四个一百”、市级“双十”重大项目和省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点商圈项目,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项目建设;突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大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支持力度,深化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应用等方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快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突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重点集镇建设,严格落实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全面放开政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个精品示范村、100个美丽乡村,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实现政府补贴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突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本地建筑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质等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降低企业各类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突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外贸发展水平,完成玉溪海关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巩固农产品出口的全省领先优势,扩大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有色金属等优势产品出口。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质量,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发挥驻外商务代表处作用,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技术、服务等合作。
为有效推动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市政府督查室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切实督办解决,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细,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永红 高乾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