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纪委的同志找我谈话,问了我的近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鼓励我放心大胆干好工作,不要有思想包袱。作为一个曾经犯过错的党员,组织这么关心我,只有更加用心地把工作做好才对得起组织。”受处分之初,红塔区某市管干部每天都感觉不安和失落,干工作打不起精神,一度出现消极懈怠。
为了不让受处分人员“掉队”,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对其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帮助其认清错误,解开心里的“疙瘩”。通过面对面深入谈心教育,帮助他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对工作的热情和干好工作的信心。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去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正风反腐工作的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大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转化帮扶力度,面对面、心贴心真聊真谈,帮助“掉队”干部解开思想上的“扣”、迈过心中的“坎”,重拾信心跟上队伍。
“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通过耐心的纪律教育和心理疏导,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促使他们积极改正错误,重新站起来,最终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为此,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转化帮扶力度。制定下发《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对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由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负责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将回访教育列为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以监督树立纪法权威、推动思想转化、激励担当作为。回访教育结束后,及时形成回访教育评价意见,并做好向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通报反馈工作。
“每个受处分人员情况都不一样,回访教育中,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杜绝‘千人一面’,真正打开‘心结’。”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实做细回访教育每一个环节是“暖心回访”的前提。回访前,通过成立回访小组,充分掌握回访对象违纪违法案情、受处分时的认识态度、目前的思想动态和个人表现等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和拟定提纲,回访谈话“一人一策”,做到因人施策、因事施策、精准点穴;回访中,采取回访对象易接受的方式,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对能及时调整心态积极投入工作的给予肯定;对心态转变有困难,工作存在消极情绪的,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其重新出发;对受处分后仍有不良表现的,及时敲响警钟。
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通过交谈式、推荐式、互动式等形式开展回访,解开受处分人员心中的“疙瘩”;通海县纪委县监委委托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将回访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与宣传政策法规相结合,个人谈心和集体座谈相结合……
“通过面对面、心贴心地真聊真谈,全面提升警示回访效果,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出发。”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已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16次。通过回访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监督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营造出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记者 夏娜 )
编辑:史忆康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