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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三:努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6-30

□  本报评论员

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要求,玉溪要努力建设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对玉溪来说,这是一项光荣的使命,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全市要坚决扛起使命,先行探路,不负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既是一项长期任务,又是一项现实任务。省委省政府选择玉溪作为云南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既是对玉溪的重视、期盼,也是赋予玉溪重任。

我市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全市人均GDP达到1.3万美元,是全省的1.8倍,在西南五省地级市中排名第1位,全面小康社会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市、区)经济总量都在全省中等水平以上。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1,低于全省2.9∶1的平均水平。城乡差距较小,县际之间差距较小,乡村发展水平高于大多数州(市),有基础有条件先行先试,在共同富裕上为全省作示范。

共同富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借鉴,也没有什么教科书可供参考。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我们深刻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重拾“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像老一辈那样,以超前意识和胆略重振雄风,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智慧和敢闯敢干的勇气打造“试验田”、建设“示范区”,在实践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带领群众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在收入、就业、教育、社保、医保、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让全市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为全省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要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做大经济总量,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要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要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幕已经拉开,新征程已经开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汇聚全市人民奋斗之力共建共享深化“玉溪之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市域范例。

一个平安稳定、富裕富足、文明和谐、清洁美丽的玉溪,未来可期!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