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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麓湖临湖将建成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7-27

近日,通海县召开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新闻通气会,将对杞麓湖老环湖公路以下土地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建设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解决杞麓湖径流区特别是老环湖公路以下耕地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问题。

5月4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通海督察。督察通报指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经调查研究,通海县决定在杞麓湖临湖区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此次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范围是老环湖路以下土地,即东起通华路,南至秀山路、沿拦湖坝龚杨进村老公路,西至纳古镇,北至马家湾、义广哨沿湖老公路以下,共3.59万亩。

此次土地流转,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权属。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后,由玉溪市抚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涉及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严格实施休耕,建设以生态湿地为主的湖滨生态修复带,其余土地开发利用严格遵循市、县农业产业发展及种植标准要求。按照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原则,鼓励多样化经营,积极引进种植大户和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数字农业。

为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高效、平稳、有序进行,通海县将采取“县委常委包乡镇,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及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心用情主动深入群众,走村入户,讲清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释,打消群众顾虑。

为拓宽土地经营权流转区群众增收渠道,通海县将鼓励并优先满足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内的农户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对统一流转后的土地进行返租,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和种植标准进行种植。同时,鼓励支持土地流转范围内的群众到杞麓湖径流区外流转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或者就近到企业、合作社务工。 (特约记者  师云波  通讯员  赵明波)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