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夏娜 通讯员 袁启文
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坚持领导带头,实行县(市、区)纪委书记“领衔办案制”,促使大家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实践训练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地纪委书记领衔的案件主要是上级指定办理或重大复杂案件,领衔的目的是在实战中强化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表面上看,领衔领的是个案,实质上是领责任、领质量、领效果。”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采取这种工作方式,目的是督促各地纪委书记对领办案件的程序、证据采用及运用、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等负总责,从办案程序、外围调查、内审讯问、安全责任、以案为鉴等方面当好“主办人”,“一盘棋”开展工作。目前,全市4名县(市、区)纪委书记领衔正在办理4起留置案件,每一起都进展顺利。
“作为案件主办人,首先是要带领大家一起制定工作方案,与审查对象谈话。每天听取审查进展情况报告,统筹内审、外调等方面的力量,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得亲自动手,带队完成。”江川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政治监督成效应充分体现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为主办人不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汇报情况,考验的是政治品格和能力水平,也是一种工作思路、方式和机制的创新,从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练好“看家本领”、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
在与纪委监委“一把手”一起办案的过程中,许多纪检监察干部道出了心声:“纪委书记领衔直查直办,提高了办案效率。原来获取信息是间接的,需要层层报告,费时又费力,有时还会存在关键信息、细节信息层层衰减的问题。现在,信息第一时间获取、动态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工作第一时间部署、资源第一时间调动,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一键通’。”
“领衔办案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展现执纪温度。”在易门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看来,县(市、区)纪委书记领衔办案,既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帮助调查对象更好地知错认错、悔过改过,更应该转变单纯办案的观念,努力让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帮助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错误,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目的不是查处案件数量和处理人数的多少,而是让绝大多数干部通过警醒警示,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入脑入心,自觉遵纪守法,让大家全身心投入到玉溪建设‘一极两区’的大局中。”多位县(市、区)纪委书记在审查调查工作总结时表示,牵头做好案件查办的“通篇文章”,需要把办案与整治、办案与监督贯通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融合和效果最大化。同时,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练就过硬本领,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史忆康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