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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文规范观鸟拍鸟行为 禁止“钓鱼式诱拍”野生鸟类

发布时间:2021-11-25

随着一年一度候鸟越冬季的到来,云南各地迎来各类迁徙候鸟。为确保候鸟迁徙越冬安全,日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支持各类文明规范的观鸟和鸟类拍摄活动,坚决取缔涉嫌非法捕捉、剪羽、控制、大量投食,以及违规饲养鸟类的“棚拍”“绑架诱拍”“钓鱼式诱拍”等行为。

鸟类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是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和越冬地,全球经过我国的3条候鸟迁徙路线中,有2条经过云南。每年,迁徙途经或到云南越冬的鸟类有近400种,昆明滇池、昭通大山包、会泽者海、丽江拉市海、香格里拉纳帕海以及大理洱海、剑湖、草海等各类湿地都是候鸟重要越冬地,有近300种冬候鸟聚集栖息于这些高原湖泊之中。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候鸟迁徙通道、“打鹰山”“鸟吊山”、越冬地等重点区域部署安排重点时期的巡护监测工作,督促各类公园、景区等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候鸟补食和救助、收容活动,未经科学评估,禁止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随意投食和补饲。坚决制止和惩治人工干预候鸟正常迁飞活动。因伤病需要救治的,伤愈后及时放归,严禁以收容名义长期饲养。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查处或者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坚决取缔涉嫌非法捕捉、剪羽、控制、大量投食,以及违规饲养鸟类的‘棚拍’‘绑架诱拍’‘钓鱼式诱拍’等行为。” 省林业和草原局严申,禁止破坏和暴露鸟巢的恶性“巢拍”,禁止在营巢期和孵卵期进行巢拍;禁止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观鸟和拍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商业性拍鸟活动。严格管理以科学研究、保护宣传等为目的的拍摄活动。以鸟类生息繁衍安全为前提,加强对相关活动的规范管理,科学引导和鼓励支持各类文明规范的观鸟和鸟类拍摄活动。支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护飞行动”,面向公众特别是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传统打鸟地周边社区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革除传统打鸟、食鸟陋习,做到宣传入户、到人。

为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迁徙的违法犯罪活动,《通知》指出,各地要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猎捕、运输、寄递、网络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清查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核对登记人工繁育证照和存栏动物,坚决取缔违法鸟类养殖场所,对养殖不规范的限期整改。积极配合开展2021年度“网剑行动”,对辖区内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排查,坚决取缔和依法惩处非法交易、食用候鸟,非法制售鸟网等猎捕工具行为。充分运用公众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定期开展网络监测,广泛收集涉野生动植物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记者 李丹丹)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