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变先锋·中层讲政策|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助力“玉溪之变”
发布时间:2022-06-29来源:玉溪网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即日起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助力“玉溪之变”

什么是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政策的落实有什么具体措施?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王锦。

王锦介绍,自今年4月以来中央、省相继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切实助企纾困稳定就业岗位,多层次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玉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降、缓、返、补、拓”等措施落实好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助力“玉溪之变”。

具体措施为:

降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1年,执行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缓缴三项社保费,符合规定的特困行业及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年底前补缴。

返还失业保险费,对6类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规模不同,返还比率不同。

发放补助补贴,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按照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列为中风险以上地区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参保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特困行业企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参加职业培训取证的失业人员发放相应补助。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从企业在职职工拓宽至2022年1月1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补贴按照相应标准分为初、中、高三级以不同补贴额度发放。(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邵毕然)


编辑:刘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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