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即日起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近日,记者采访了玉溪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刘桂华,刘桂华结合工作实际,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出解读。
刘桂华介绍,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上,玉溪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了相关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此项工作。2021年3月,玉溪市制定印发《玉溪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2021—202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相继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玉溪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共涉及市县乡三级实施的78项证明事项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17项证明事项。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有序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共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84万件次。
刘桂华表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邵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