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表彰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云南省表彰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发布时间:2022-09-27

9月26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

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会见受表彰代表并出席大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省委副书记石玉钢参加会见并在会上讲话。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姬卫国等25名同志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昆明市寻甸县河口镇人民政府等17个集体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王家勇等20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等20个集体记一等功。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论述,自觉看齐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大我境界,“我是人民的勤务员”的深厚情怀,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对照省委提出的“五个表率”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会议强调,广大公务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成为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主仆关系,树牢公仆意识,保持公仆本色,用心用情为民造福。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心无旁骛干事业,聚精会神搞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建新功立新业。要坚持学用结合,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要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提振精气神,创先进争一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政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刚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非通报云南省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情况,宣读省委、省政府表彰决定。与会省领导为受表彰个人和集体代表颁奖。受表彰代表作了发言。

邱江、曾艳、张太原、张治礼、杨嘉武、孙灿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州)市有关负责同志,受全国、全省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记者 杨猛 唐薇 左超)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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