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变先锋|建立健全机制 促进精品涌现
发布时间:2022-11-18来源:玉溪网

玉变先锋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文联组联部——建立健全机制 促进精品涌现

文艺精品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滋养。扶持文艺精品生产创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玉溪市采取了哪些举措?有些什么政策扶持?近日,市文联组联部主任张忠利对相关政策作了解读。

张忠利介绍,为建立健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机制,鼓励多出文艺精品、多出文艺人才,玉溪市从2016年起设立玉溪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补助。

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对象为:玉溪市内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版、投资制作的原创文艺精品;玉溪市外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版、投资制作的反映玉溪地域文化、表现玉溪重大题材、对宣传玉溪有积极影响的原创文艺精品。

优秀文艺作品创作补助对象为:玉溪市内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文艺奖项和在省级(含)以上核心文艺报刊、出版社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放的原创文艺作品;玉溪市外各级各类文艺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的反映玉溪地域文化、表现玉溪重大题材、对宣传玉溪有积极影响,且荣获国家级文艺奖项或在国家级核心文艺报刊、出版社及其他同级载体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放的原创文艺作品。

专项资金如何管理使用?张忠利表示,专项资金由市文联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审核、结果公示、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的原则申报审批。经评审通过的文艺精品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经评审通过的优秀文艺作品,视作品获奖、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情况给予适当创作补助经费,对荣获国家级、省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作品给予不低于同等奖金的创作补助经费。(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季永鹏)


编辑:刘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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