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12-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办发〔2022〕32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为目标,以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快“数字玉溪”和“信用玉溪”建设,全面提升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打响“玉溪效率”“玉溪服务”“玉溪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着力构建一个与玉溪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产业特色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与全省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

(二)工作要求

坚持用户思维、问题导向。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每年推进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

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原则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各项改革协同推进,推动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率先在服务便利度等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坚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树牢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创新意识,以国内先进地区为标杆,从思想理念上提升,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方法路径上突破。

坚持示范带动、以评促优。积极挖掘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形成示范,复制推广创新措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行动目标

2022年行动目标——攻坚突破。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实施重点领域攻坚,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和退出等环节,集中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确保8个以上指标进入全省前6,其他指标不低于全省前10,力争18项指标争先进位。

2023年行动目标——全面提升。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全力实施跨部门流程再造,大力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整体提升县(市、区)营商环境水平,全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初具雏形。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成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各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5个以上指标进入全省标杆行列。

2024年行动目标——争创一流。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玉溪”建设

1.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按照国家确定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共享清单,全面及时归集14类涉企信用信息,以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2.提升信用惠民便企质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为金融机构实施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等提供便利。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医疗等重点领域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和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拓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覆盖面。

(二)推进“数字玉溪”建设

4.扩大政务数据汇聚范围。推进省市间、部门间数据中台建设,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分领域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速办”。

5.扩大电子凭证应用范围。推动超过15项企业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等领域充分应用,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专属空间,推进电子证照扫码亮证、一键授权、一键复用等“免证办”应用。探索涉企信息“最多报一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6.扩大智慧服务覆盖范围。启动“e如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工作。推进“刷脸可办”,推动政务服务“免证办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宽“不见面审批”渠道。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

7.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围绕项目用地、用林、环评、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项目问题解决。探索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征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鼓励有节余指标产出的县(市、区)在保障增减挂钩拆旧建新区指标后,结余指标优先保障园区建设用地。

8.提升获得信贷质效。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流向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持续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和金融服务专家库制,加强首贷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巩固完善“银税互动”成果。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集支小支农业务,2022―2024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80%。

9.加强获得用电用气用水服务。深化政务与电水气网接入联动机制,探索对满足接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推进电水气网一站式联合报装,加快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实行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2022年、2023年、2024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和8个、5个和6个、3个和4个工作日以内。

10.着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云南易门产业园区、云南澄江产业园区、云南通海产业园区为重点,打造1―2个千亿级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辅助产业、龙头企业,引导重大项目和产业链关联项目向园区集聚。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园区内产业链关联企业协作交流和产学研对接,就近相互配套、协同生产,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运行成本。

11.推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以机制创新为驱动,坚持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制造业的发展思路,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产业标杆、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推动形成3个千亿级、7个百亿级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1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定期更新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扩大知晓渠道。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一库汇聚、一键申报”,推动“免申即享”。

1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工作。2022年分级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14.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改革。从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按照“成熟一件、实施一件”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2022年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

15.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便利度,加快“一网通办”,统一线上“一件事”办理入口,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85%、98%和90%、100%和95%以上。

16.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建立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反馈机制。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分别达到97%、98%、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保持100%。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17.培育支持市场主体。放宽市场准入准营门槛,深化“证照分离”“一照多址”、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等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用好玉溪市市场主体培育协同暨大数据应用平台,抓好“个转企”和“四上”企业培育。2022―2024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1%以上。

18.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流程,推进施工图审查、“多测合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改革,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区域评估。2022年―2024年,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

19.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预告登记改革,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化收缴与电子票据一体化扫码支付服务,推广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2022―2024年推行不动产登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20.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开,推进公共交易场所和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迭代升级,2022―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

21.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推广完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

2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清除招投标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2022―2024年,全市在线开标率达到95%以上。

23.优化办税服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税费”系统,推动7×24小时自助办税厅全覆盖,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主要涉税业务100%“一网通办”。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应享尽享。2022―2024年,纳税时间分别在全省纳税时间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再压缩5%。

2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推进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核销及检验检疫证书申请等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现单证无纸化提交和电子化流转。

25.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公铁联运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调整优化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全市范围内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国家、省级制定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持续推动ETC发展应用。

(六)实施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26.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把职业技能人才的规模化提供作为核心优势来打造,加快推进职教园区以及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等中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鼓励企业依托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引育人才。积极与市外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校合作共建各类科研创新平台载体。

27.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积极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联动,推广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科技金融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新获认定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补助资金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七)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28.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29.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妥善处理涉中小投资者案件。

30.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畅通多种立案服务渠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办,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委托送达、电子送达,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2―2024年全市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一审不超过180天、二审不超过60天。

31.提高破产办理便利度。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2022―2024年,全市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

3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实施植物新品种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示范园区)作用,做好版权作品登记服务、指导工作,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33.强化涉企法律服务。把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纳入“法治玉溪”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推进商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

34.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严重、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执法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八)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35.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推进“清廉玉溪”建设,加大隐形腐败问题清理查处力度,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36.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入托。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分别达到85%、86%、87%以上。推进网上挂号预约服务和医疗健康信息互认共享,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到62%、65%、68%以上。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持续巩固“长安杯”成果,深入推进城市更新、绿美城市建设,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围绕“双百”“双十”城市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对标先进提升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密跟踪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改革要求,持续对标先进地区创新实践,瞄准全国全省标杆水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动态形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健全政策形成机制。改进政企沟通方式,通过一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实时监测市场主体需求,及时作出政策响应。发挥好工商联等组织的优势,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代表,参与涉企政策研究起草、征求意见、监督实施和评估完善等环节。

(三)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机制。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制度,推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观察员等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卡点问题。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涉企问题归集和分析机制,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各相关市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组,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专项组按年度研究细化具体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或调整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重点指标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纵向衔接省级对口部门,横向组织市级相关配合单位,加强改革创新和配套政策制定,建立一项指标对应一个工作方案、一套工作机制、一批创新成果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查考评。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推动政策落地和系统优化。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督查、一次考核,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积极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典型引路法”,主动对标福州、成都等标杆城市,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大力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



编辑:王一婷   审核:杨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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