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对实名检举控告件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优质办结、及时答复原则,实行限期办结制,由信访室通过重点督办、电话催办、发函提醒等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室对实名检举控告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 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对实名检举控告件内容及时进行初步分析,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采取当面、电话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实名举报人已经受理,并告知其办理人员、办理程序及联系电话等;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引导实名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为了让实名举报人全程知晓信访件办理情况,县纪委县监委实行受理反馈、承办反馈、办理结果反馈,保证实名举报人及时了解信访件办理进度,倒逼纪检监察室对实名检举控告件进行及时有效查处。同时,通过加强与实名举报人互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让实名举报人知道举报事项有人管,避免重复访和越级访。 2021年,新平县纪委县监委共收到实名举报初信初访件共2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举报人,办结答复率100%。 (玉溪日报通讯员 廖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