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元江县纪委县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断强化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厉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打架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 随着《关于常态化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整治的通知》的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党员、公职人员酒驾案件过程中,同步深入了解同桌饮酒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同属于党员、公职人员的,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履行酒驾劝阻义务、醉酒陪护义务,一并排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党员、公职人员所属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日常履行监督管理、宣传教育责任情况。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组织者、责任人、参与者)作出深刻检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党员、公职人员其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除违反生活纪律行为外),均参照《关于常态化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整治的通知》落实。 扭紧责任“链条”,变被动为主动。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别人负责。监督管理持续释放出“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有效营造了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玉溪日报通讯员 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