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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塔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13日在红塔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塔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塔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 更可持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战疫情、强保障、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执行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81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4%,比上年增加15,863万元,增长8.5%。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171,50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26万元,增长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6%。非税收入完成31,3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37万元,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9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5.1%,比上年减少95,720万元,下降25.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810万元,加上级税返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2,7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708万元,上年结余2,973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27,910万元,调入资金43,04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2万元,收入合计532,115万元。上解省、市支出90,6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980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9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7万元,支出合计524,044万元。年末结转8,071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110万元,比上年减少97,420万元,下降54.9%。主要是土地价款收入,减收原因是收储土地出让减少,土地出让价款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142,576万元,比上年减少7,528万元,下降5%。主要是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7,100万元及土地征收成本支出,支出减少原因为收储土地出让减少,土地征收成本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80,110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05万元,上年结转12,203万元,调入资金1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1,760万元,收入合计250,3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2,57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86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3,048万元,年末结余8,85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6万元,比上年减少282万元,下降6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3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56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5万元,收入合计4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调出资金156万元,年末结余305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9,750万元,比上年增加65,706万元,增长57.6%。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2,3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47万元,增长16%。
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9,7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044万元,上年结余62,244万元,收入合计317,0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2,3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4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273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末,上级下达红塔区政府债务限额46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2,400万元,比2019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1,000万元,主要是争取到用于红塔区中医院建设及红塔工业园区建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000万元。2021年1月,因红塔区被纳入2020年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债试点县区,新增一般债券67,000万元、专项债券53,000万元,上级将红塔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由465,500万元调整为58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80,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5,400万元。由于报告起草时,关于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暂时没有下发,待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正式下达通知后再将变化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末,红塔区政府性债务余额614,206.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9,305.1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4,850万元,或有债务余额51万元。2021年,政府债务还本3,205万元,付息 13,4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005万元,付息 11,75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200万元,付息1,711万元。
(3)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红塔区再融资债券资金62,5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910万元、专项债券1,66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6.预备费使用情况
红塔区2021年年初预算预备费4,000万元,全年未动支预备费安排支出,全部收回平衡预算。
由于报告起草时财政尚未决算,收支均采用执行数,地方财政决算还要逐级上报审查,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动,届时再将变化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区人大财政预算决议情况和重点工作
按照区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区政府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以高位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严格遵循“重预算、强执行、防风险、提效益”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减税降费、财政收支平衡、预算及绩效管理、抗疫和民生资金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增强预算透明度、全面提升监督效能9个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改革深入推进。二是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核定收入基数,保障基本支出,收入超收分成,短收临时补助”的乡(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通过建立多项激励机制来提升乡(街道)抓增收促发展的动力。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得到新提升。巩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统一部署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软件,着力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认真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率达100%。四是财政信息公开得到新规范。明确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及标准,实现了公开面、及时率两个百分百,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阳光云财一网通”,实现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五是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排名。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建立规范统一、权责分明、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绩效管理机制,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全方位应用绩效管理结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市考核中评定为优秀。六是政府采购管理迈上新台阶。深入落实新型网络采购平台的搭建工作,加快实施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网上办理、电子审核备案,有效促进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2021年,全区共有187家单位编制了1,006个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预算金额18,441万元。七是财政风险防控取得新进展。逐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构体系、摸底数、建机制、控风险、强监管”的工作要求,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全面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2.加大增收节支力度,着力提高保障能力
一是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和严峻考验,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区政府财政、税务和非税执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抓三保”措施,积极挖掘新的财源增长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税种的征管,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8.1%,非税收入增长31.5%,红塔区财政经济运行呈现趋稳回升态势。二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减负,激发市场活力,2021年1-11月红塔区税务局税费优惠减轻13,898户次企业负担,实现减税降费18,745万元。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全区各部门抓住政策窗口期,梳理中央、省、市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导向,围绕区委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全力以赴向上争取,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全区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4,472万元,成功申报发行专项债券资金97,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100万元、增长213.2%,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四是财政存量资金应盘尽盘。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计清理收回存量资金7,416万元,全部用于重点领域民生建设项目。五是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预算安排突出重点,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对于重大支出政策出台,充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及时清理调整一些标准过高、承诺过多、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六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树立“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让每一分钱花到最需要的地方、让每一分钱花出最好的效果”的思想意识,严把支出预算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35.2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减少130万元,减13.5%。
3.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
一是民生资金保障到位。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2021年全区“三保”支出206,37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4,416万元、“保工资”167,075万元、“保运转”14,882万元。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做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累计投入教育资金83,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7%,其中:义务教育资金50,361万元,学前教育7,550万元,高中及职业教育11,596万元,重点强化安全教育、打造美丽校园、精品校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累计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986万元,支持创建文明城市、体育运动发展、赛事举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纪念馆免费开放。三是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9,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重点支持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红塔区中医院、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增强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四是积极落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社会救助制度优势,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2021年7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标准640元/人·月提高至66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标准4,500元/人·年提高至4,770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原标准832元/人·月提高至858元/人·月。实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养老金待遇,努力增加困难群体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兜牢困难群众托底保障网。认真落实创业就业和企业稳岗、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企业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活力、竞争力,稳定社会就业。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做好三农资金的保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区政府将强农惠农、爱农支农的思想共识和积极行动转变为不竭动能,着眼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乡村振兴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欠账,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实三农工作责任,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支出农业发展及产业化经费5,378万元,林业专项资金893万元,水利专项资金3,500万元,扶贫开发项目资金3,668万元。二是落实乡村振兴衔接政策。积极引导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在五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帮扶对象进行动态管理。2021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35万元、省级资金1,037万元、市级资金3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02万元。
5.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有效推进国企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区属国有企业现状,围绕“政企分开、集中运营、条块管理、整体设计、市场动作、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归并集中、做优做大、理顺体制、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科学整合国有资产资源,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注入和调整优质资产资源,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存量业务优化与增量业务的拓展;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企业在人事任免、薪酬考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增强区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2021年红塔区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截止2021年9月30日,红塔区累计移交12,690人至社区管理,完成党组织关系移交2,400人,完成档案移交12,139份,100%按时完成所有移交任务。三是落实中小企业减免房租政策。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红塔区彻底贯彻执行了“在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基础上,扩展至减免全年房租”的减免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复工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负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际共减免房屋租金561万元,涉及户数328户,面积39,755平方米。
各位代表,2021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困难重重、矛盾交织的困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严格监督、高效决策的结果,是各乡(街道)、各部门卯足强劲、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需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全区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源培植短期内效益难以聚现;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四是财政运行风险日益叠加;五是财政资金监管和预算管理规范性仍需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困难和挑战,着力破解难点、阻点和痛点,因时制宜精准发力,持续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扛起财政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时代责任和历史责任,全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更好地为红塔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一)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统筹考虑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综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结合地方财源实际,2022年红塔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90万元,增长3%。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167,6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874万元,减少2.3%。其中:增值税77,5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6.2%;所得税8,85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3%;房产税10,100元,占税收收入的6%;土地增值税13,6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8.1%;契税23,38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3.9%;城镇土地使用税6,8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1%;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环保税、烟叶税等税种27,40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6.4%;非税收入41,2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64万元,增长31.8%。其中:专项收入5,67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13.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643万元,占非税收入的71.8%;罚没收入2,947万元,占非税收入的7.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3.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0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3.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020万元,增长11.3%,其中:红塔区本级财力安排327,929万元,结转上年专款支出8,071万元。原因是2022年调入资金增加,财力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900万元,加上级税返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3,557万元,调入资金117,58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52,700万元,上年结转8,071万元,收入合计450,816万元;上解省、市支出60,7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00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54,033万元,支出合计450,816万元,年末无结余。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1,0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0,962万元,增长612.9%。主要是土地价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57,0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4,450万元,增长360.8%。主要是土地价款收入对应的土地征收成本支出增长及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0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测算:政府性基金收入571,072万元,上年结余8,85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1,100万元,收入合计781,0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7,026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690万元,调出资金117,388万元,支出总计780,104万元,年末结余91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万元,增长2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加上年结余305万元,收入合计5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5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年末无结余。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9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803万元,下降3.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7,3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980万元,增长10.5%。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测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9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503万元,上年结余83,273万元,收入总计342,7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7,3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72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7,654万元。
5.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本金到期59,7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54,033万元,专项债务本金5,690万元。使用自有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5,923万元,其中:一般债1,333万元,专项债4,590万元,剩余到期债务53,800万元通过再融资的方式偿还。政府债务利息及发行费列入区级预算24,1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4,152万元,专项债务利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0,015万元。
2022年安排新增债券200,000万元,新增债券以省市财政部门批准下达为准,并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可用财力及“三保”支出情况
2022年,红塔区本级财力安排32.91亿元,其中:体制算账财力21.15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1.74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2亿元。省口径“三保”支出17.91亿元,其中:保工资15.62亿元,保运转1.55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区级承担部分)0.74亿元,“三保支出”全部足额纳入预算。
(三)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数如实编制预算,由于草案编制时,全区尚未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故仅按照上年执行数将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列入预算,这将导致年初预算收支规模偏小,也将出现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支出规模有所偏差的问题。
二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正常运转,区财政将需下达的1月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基本民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奖励性绩效、离退休生活补助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下达了急需安排的项目资金:人大政协会议经费、城市维护费、春节慰问经费、政府债券1月、2月付息等支出。
三是财政代列资金36,029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5,529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90201年初预留”);常委经费500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90201年初预留”)、化解历年未拨专款20,000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90201年初预留”)、下达乡街道增收超收分成资金2000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90201年初预留”),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专项业务费4,500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90201年初预留”),预备费3,500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27预备费”),主要用于抗旱救灾、应急支出。以上预留经费实际发生支出时相应会引起功能科目发生变动,但不引起支出总规模变动。提请本次会议同意由区财政按照实际支出调整列支,待调整预算时一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1.坚持增收创收,切实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做好产业培育抓增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一极两区”发展定位,实施工业倍增计划,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财源建设从单点支撑向多点支撑跨越。二是推进重点项目抓增收。克服多重困难,全力推进小马国炬智慧供应链、特铜材料、老旧小区改造、金家边城市更新、冯井中心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三是挖掘税源抓增收。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和追缴力度,加快土地出让,增加契税;做好税源分析,加强财产行为税应税信息收集,力争形成新的增收点;贯彻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乡(街道)保障能力,增强乡(街道)培育产业、协税护税,主动抓增收的积极性。四是加快盘活抓增收。为弥补财政增支缺口,确保“三保”和刚性支出,协调加快玉交集团环山路生活区、富康城二期、高古楼特色食品产业园等土地出让,盘活医养康项目地块,实现土地纯收益17亿元以上。
2.坚持民生保障,切实改善民生和疫情防控
一是集中财力保“三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通过加强预算编制,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三保”。二是实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积极推进中央直达资金项目进展,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直达政策效果。三是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3.坚持向上争取,切实补齐项目建设短板
一是争取奖补资金支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打赢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翻身仗,争取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二是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选择一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源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挤入国家和省计划盘子,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转移支付支持。三是争取专债资金支持。利用红塔区被列为财政部化债试点县区的契机,积极化债腾出举债空间,围绕支持领域、资金构成、“四要件”、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谋划和储备项目,争取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四是争取融资资金支持。清理财承空间,将幼儿园、冯井中心路、彩虹路等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包;整合重组区属国投公司,通过盘活并注入资产资源,增强融资能力。
4.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理顺体制关系,落实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落实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调动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积极性;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实现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二是落实财政节支管理。从严从紧管理好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清理和压缩临聘人员开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用,压减“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实 “三保”责任的方式,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保障。三是强化财政监管职能。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从事后评价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和历年欠拨专款,有效防范处置风险。
5.坚持国企改革,切实激发国企发展活力
一是继续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在2021年整合重组基础上,实行“一企一策”,继续调整优化二、三级布局和结构。二是构建具有红塔区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资本运营新模式。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委对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国资委授权区属一级企业对划转为其子企业的二级企业行使法定的出资人职权,区属二级企业依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行使法定权益,形成逐级管理的资本运营新模式。同时,进行监管政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三是建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区属国有一级企业领导人员为区委管理干部,实行总编制管理;二级及以下企业领导人员原则上由母公司管理,报国资委备案。同时,进一步规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逐步建立区属国有企业之间领导人员交流工作制度,畅通区属国有企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优秀干部的双向流通渠道。四是建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实行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实施分类考核。五是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薪酬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一年一定,年内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六是清理盘活资源资产,实现国有资源资产资本化。通过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充分挖掘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将资源资产价值化后注入企业,实现资源资产资本化,壮大区属国有企业规模,做大现金流,强化投融资能力,将国有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断提高区属国企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源资产价值最大化。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依法理财,为民服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苦干实干,为深度融入“玉溪之变”,全面建设“一极两区”,奋力推动红塔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监督索引号53040200800010111
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20220126032700573.pdf
关于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20126032701072.pdf
关于2022年政府预算空表说明20220129091740665.pdf
红塔区区本级“三公”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201260327009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