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维护好运营好中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
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
中老铁路是中老两国互利合作的旗舰项目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老铁路通车仪式上的重要致辞和同老挝领导人视频会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好运营好中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共商共建共享,融入和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以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和市场主体培育为重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中老铁路维护好、运营好,把沿线开发好、建设好,打造运行安全之路、开放发展之路、合作共赢之路。
(二)基本原则
——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中老铁路辐射带动作用,聚焦“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持续发力,为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云南贡献。
——促进双向开放。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经贸合作,推动云南省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
——实现互利共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发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加强多双边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在中老铁路沿线集聚,推动沿线经济联动融通。
——激活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制约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中老铁路后续运维和安全保障,加强疫情防控和边境安全国际合作,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海外利益和人员资产安全,把安全贯穿沿线开发各领域和全过程。
(三)主要目标
通过3年(2022—2024年)努力,建成一批中老铁路沿线铁路专用线及场站、口岸基础设施、通关查验设施等项目,通关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高,客货运输能力实现倍增,常态化开行中老货运班列,打响中老铁路货物运输品牌;沿线昆明、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等物流枢纽全面建成,多式联运、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加快发展,货源集散能力显著增强,物流成本大幅下降,建成区域性货运班列集结中心;沿线跨境农业、跨境物流、跨境旅游、跨境能源、跨境电商、跨境金融等加快发展,国际产能合作全面加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综合保税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各类开放平台蓬勃发展,我省沿线州(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大幅增长;沿线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我省沿线州(市)实现市场主体倍增。2022年,中老铁路年运输旅客450万人次以上;年进出口货物运输160万吨以上,其中,进口100万吨以上、出口60万吨以上。
2023年,中老铁路年运输旅客700万人次以上;年进出口货物运输240万吨以上,其中,进口140万吨以上、出口100万吨以上。
2024年,中老铁路年运输旅客900万人次以上;年进出口货物运输340万吨以上,其中,进口190万吨以上、出口150万吨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通道能力提升行动,着力维护好中老铁路
1.加强中老铁路日常维护。加强对中老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机车和车辆等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落实路地“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共同依法承担铁路沿线环境管控和综合治理责任,定期开展中老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研究解决涉及中老铁路的安全问题。加强与老挝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中老铁路安保合作机制,推动老挝加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和综合治理。根据客流变化动态调整国内段客车开行方案,提前做好跨境客车开行准备工作。
2.推动中老泰铁路建设。争取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中老铁路与泰国铁路接驳,加快万象枢纽准米轨换装站建设,尽快启动万象塔拉棱—泰国廊开连接线建设。配合国家有序推进中泰铁路建设,尽快畅通中老泰国际铁路通道。
3.加快出省通道建设。完善通达周边省区的省际快速运输通道,推动猴桥—防城港沿边铁路分段开工建设,建设连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区域的国内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渝昆高铁建设,新开工建设大理—丽江—攀枝花铁路,加快推进水富港扩能改造,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边境陆路口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积极向国家争取将昆明市列为国际班列铁路枢纽节点城市,将昆明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纳入内陆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临时开放站点管理。加快推进王家营铁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建设,积极推动磨憨铁路口岸水果、粮食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尽快完成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围网工程。支持西双版纳州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玉溪市、普洱市建设海关保税库(保税物流中心)。
5.推进铁路专用线及场站建设。加快推动玉溪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研究启动普洱工业园区宁洱片区和西双版纳勐养站—景洪产业园区、磨憨站—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昆明王家营,玉溪研和、化念、元江,普洱宁洱,西双版纳野象谷、磨憨等车站货运设施和联运体系建设。
6.大力推进“智慧通关”。实施边境陆路口岸智慧化建设,着力提高口岸信息化水平。推动完成中老铁路境外段数字口岸系统部署及配套的轨道衡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磨憨铁路口岸智能化查验设施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开发运用水平。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管理共享平台、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协调推动境内外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口岸物流全流程电子化,促进口岸通关数字化转型。加大“运抵直通”、“两段准入”、“铁路快通”等通关业务改革模式运用力度,积极探索磨憨铁路口岸“一地两检”,配合国家推动中老泰“关铁通”项目国际合作,提高班列通关效率。
7.深度参与区域多双边合作机制。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生效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云南作为中老合作主体省份作用,深度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挥好中老经济走廊联席会议、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等双边合作机制作用,提升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
(二)实施物流枢纽建设行动,推动提升中老铁路运营质量
1.提高中老铁路运营水平。启动既有昆玉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促进中老铁路运输能力提升。加强与信息通信运营商、电网公司等企业合作,完善中老铁路沿线信息通信、电网等基础设施。用好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的境外集装箱运输政策,加大跨境货物货源组织力度。加快推进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老挝做好学院后续运营工作,为中老铁路培养铁路人才。
2.加强沿线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建设昆明(商贸服务型、陆港型、空港型)、磨憨(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完善联运转运配套设施,全面开展昆明王家营片区业态提升和功能疏导。高标准打造玉溪(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普洱、景洪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加强中老铁路沿线物流枢纽与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重庆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成都国家重要商贸物流中心等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衔接。组建物流枢纽联盟,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常态化运作的枢纽间互利合作机制。
3.建设国际大宗商品集散中心。依托中老铁路通道及沿线丰富的农产品、林产品、矿产品等资源优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在中老铁路沿线重要物流枢纽节点加快布局建设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电、咖啡、橡胶、木材、茶叶、粮油、食糖、蔬菜、水果、花卉、肉牛(羊)等区域性国际大宗商品集散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中老铁路沿线布局战略物资和大宗商品储备基地。
4.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在中老铁路沿线重点园区、物流枢纽和货运站点,加快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冷链班列,推动公路和铁路冷链接驳无缝衔接。加快推进安宁综合配送云仓物流中心、玉溪滇中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冷链物流项目、宁洱县火车站冷链物流园、西双版纳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满园区冷链物流项目、玉磨铁路野象谷冷链物流设施及仓储用房等项目建设,大幅提升沿线冷链物流运输能力和水平。
5.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快建设中老铁路沿线智慧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加强数字化技术在中老铁路仓储、运输、搬卸装运、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应用,实现物流各环节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管理,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6.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建立公铁、空铁、水公铁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场站与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打通公铁联运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实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加快实施关累港口岸综合码头项目和勐腊(勐远)—关累港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与中老铁路有机衔接,实现“公铁水空”联运。
7.积极支持海外仓建设。引导物流企业、综合性电商平台等“走出去”,在东南亚国家中心城市、枢纽节点和重要港口布局建设海外仓,建设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等,引导企业在展示销售、转运加工、售后服务等领域延伸拓展海外仓功能,为中老铁路货物集散提供海外枢纽支点。
(三)实施产业开发行动,着力提升中老铁路沿线产业水平
1.大力发展跨境农业。以跨境肉牛(羊)、粮食、橡胶、大豆、水果、水产品、木薯、饲料等种养殖和替代种植为重点,推进云南农业“走出去”。依托万象、磨憨—磨丁(那堆)、玉溪研和3个核心区及中老铁路沿线其他重点区域建立现代农业合作园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增加老挝进口农产品目录,扩大中老替代种植重要农产品返销进口计划(配额),加快推进老挝丰沙里省替代发展示范项目、中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老挝天然橡胶产业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好RCEP的优惠市场准入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级和各类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保税物流园区。
2.大力发展跨境旅游。加大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供给力度,在中老铁路国内段沿线面向国内外游客推出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与老挝交流合作,积极推动老方对中老铁路老挝段沿线旅游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推动人员通关便利化,在磨憨铁路口岸针对出入境团队游客设置绿色通道,争取国家授权磨憨铁路口岸办理出入境旅游团队口岸签证的职能。优化落实过境免签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昆明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范围,将适用口岸扩展至西双版纳航空口岸和磨憨铁路口岸。
3.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推动跨境通信光缆建设,扩容中老跨境光缆,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昆明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资质,提升昆明国际通信出入口功能,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提高国际数据汇集疏导能力,积极争取将昆明建设成为我国第四个全业务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推动跨境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布局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商营销、寄递、集配网络,探索发展“中老班列+跨境电商”模式。探索在老挝、泰国等建立跨境电商直播基地,开展农特产品宣传推介。
4.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柜台挂牌业务,提供人民币与老挝基普兑换服务。支持境内银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鼓励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融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畅通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推广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支持境内企业在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和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结算,深化外汇便利化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机构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通过离岸账户(OSA)为非居民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功能,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机制。
5.加强沿线园区建设。优化滇中新区与昆明主城区功能布局,推动形成错位发展、互补融合、联动支撑的发展格局。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强化昆明综合保税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扩大对外贸易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浙商产业园和中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万象、那堆、会晒等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6.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依托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现有园区,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纺织轻工、环保建材、汽车和机械部件组装加工等产业,打造产业集群。推动中老铁路沿线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开展冶金及矿产深加工合作。加强与老挝在电力联网、电力开发、输变电等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EDL-T)、500千伏电力联网和老挝石油炼化二期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境外电力回送国内。
(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为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提供有力支撑
1.充分发挥班列平台公司作用。借鉴中欧班列运营经验,依法依规支持省国际班列平台公司在中老铁路沿线布局建设物流服务网络,打造满足社会不同需求的货运产品,为中老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全流程服务。省国际班列平台公司在运营初期定位为非营利性平台公司,2022年至2024年,由省财政每年根据运营情况给予适当奖补。鼓励沿线州(市)组建平台公司,与省国际班列平台公司协调联动发展。
2.加大运贸一体政策扶持。借鉴中欧班列运营经验,加大对中老班列开行初期支持力度。2022年至2024年,省财政每年对在云南省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给予铁路站到站运费等补助支持,视情况动态调整。对通过中老铁路运输,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运价政策的,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运价优惠政策。在中老班列常态化运营基础上,积极协调老挝境内运价下调,促进中老国际班列全程物流降本增效。
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全国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贸易、物流等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鼓励面向企业组织开展中老铁路沿线国家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企业防范海外投资经营风险的指导。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的重要抓手,突出产业招商、市场化招商,借力新一轮“央企入滇”,主动对接东部产业转移,聚焦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跨境旅游、数字经济等沿线特色产业开展重点招商。沿线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每年带队招商引资。
5.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完善物流设施网络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到省外和境外设立物流公司或分支机构,布局物流服务网络,为中老国际班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鼓励物流企业依托中老铁路,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物流企业挖掘现有物流用地潜力,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仓库设施。6.打造中老班列品牌。统一中老铁路货运产品服务标准、运价体系、品牌标识、班列命名、品牌使用和宣传推广,积极打造“澜湄快线”等货运产品,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推动中老班列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实现战略对接,形成良性互动,将中老国际班列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良好美誉度的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沿线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常态化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对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合委员会上报工作情况。建立定期会议研究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季度召集1次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沿线州(市)政府要严格落实《行动计划》的属地责任,在《行动计划》印发1个月之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能源、环评、金融等各类要素支撑保障,加大《行动计划》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中老铁路沿线货运站场、铁路专用线和接驳线、口岸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物流枢纽、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园区基础设施、海外仓和产业开发等项目优先安排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交通运输、口岸建设、物流发展等资金,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优先给予融资政策支持。省财政继续给予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专项资金补助。用好丝路基金、亚洲合作资金、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等资金政策,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
(三)强化项目支撑。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围绕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抓好一批项目实施,先期纳入《行动计划》项目共50个。建立中老铁路沿线开发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项目滚动调整机制,对《行动计划》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不断提升项目建设保障能力。紧盯项目建设关键环节,抓实项目前期,抓好项目调度,依法依规做好用地报批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加强疫情防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弘扬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精神,向老挝等周边国家加大抗疫物资、资金、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捐赠和援建力度。争取国家支持,加大新冠疫苗对外援助力度。积极分享抗疫经验,加强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对中老铁路集装箱货物及相关人员防疫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确保中老铁路安全有序运行。
(五)促进民心相通。充分发挥我省地缘、人缘和文缘优势,深化与老挝等周边国家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间交流、减灾减贫等方面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中老铁路沿线安排一批“小而美”的民生工程项目,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提升周边国家民众获得感,厚植民心相通根基。
(六)加大宣传力度。省级有关部门和沿线州(市)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招商引资推介会等形式,做好《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通过互联网、境外媒体、社交平台、智库外宣等多种渠道,加大《行动计划》的宣传报道,扩大中老铁路作为“一带一路”、中老友谊标志性工程的影响力,讲好中老铁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