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建立“统一受理、分工负责、合并审查、一次办成”的投资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管理新模式,实现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推进重点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今年以来,华宁县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制定方案,按照项目化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加速推进项目审批工作,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期盼和市场主体的呼声。
为此,华宁县高度重视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审批服务。组建华宁县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中心和帮办代办队伍。帮办代办队伍由副处级领导、已退出科级领导职务和业务精、能力强、有担当的年轻领导干部组建而成,原则上不少于10人。这些“服务专员”全程帮办代办投资项目的审批。一个项目授权一个“服务专员”办理所有事项,将审批部门、技术部门等串联起来,实现部门内的事全部由“服务专员”来跑,部门外的事全都由“服务专员”来协调,对项目业主建设项目全链条阶段所需办理的所有业务全程进行帮办代办,最大限度提高办理速度。
方案明确,帮办代办主要围绕华宁县重大项目(投资项目、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县内改(扩)建重点项目、县委县政府明确的“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项目以及业主主动申请帮办代办的其他项目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内容为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即从项目立项、项目建成至正式运营前所涉及的注册登记、核准备案、规划、国土、住建、环保、安全、消防等行政审批事项。
为确保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有效推进,华宁县还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建立统一受理交办制、一次性集中告知制、“服务专员”全程帮办代办制、联合审批制、“三日默认”制、容缺承诺办理制、问题处理分级制、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办结告知制等9项制度;列出4个方面服务终止的负面清单,要求在作出终止决定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委托项目业主,将已办理的审批文件、证照和相关资料移交委托项目业主;建立容错保护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把“服务专员”“首席代表”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陈志莲 通讯员 吴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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