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工作
2020年以来,已对61件实名举报件落实受理告知反馈
发布时间:2022-04-27

近年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把受理反馈、承办反馈、结果反馈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收到有具体联系方式的举报件,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举报件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真问题、真信息、真线索,经核实确定为实名检举控告的,建立实名举报台账,对收件、核实和转办情况逐一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去向分明。同时,在信访举报拟办单上标注为实名检举控告件,要求承办部门优先处置、优先办理、优先反馈。

对受理的实名举报件,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通过电话对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第一次反馈,明确告知信访举报的办理流程、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理情况等,避免举报人因在等待过程中以为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而重复上访、多头上访。

为保障实名举报人的知情权,信访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后,由承办部门进行第二次反馈,听取检举控告人意见,了解检举控告人诉求和证据情况,告知联系方式,方便检举控告人提供新证据和咨询办理进展情况。

调查核实结束后,按照“谁办理谁反馈”原则,承办部门就调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向检举控告人进行第三次反馈,告知办理结果,让每一名实名检举控告人都能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情况、看到办理结果,在精准服务群众的同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温度”。

据统计,2020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已对61件实名举报件全部落实受理告知,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结果反馈61件,实现实名举报100%告知反馈。(通讯员 陈金萍)

编辑:刘玉霞   审核:

关闭
专题公用底部
  • 玉溪网版权所有
  • 滇ICP备08100907号-1
  • 云新网前审字2013-06号
  •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17号

  • 中共玉溪市委
  • 玉溪市人民政府
  • 主办
  • 玉溪日报社
  •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