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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奋斗中当好新时代答卷人
——记通海县公安局副局长鲁庆辉

发布时间:2022-05-12

鲁庆辉向群众耐心介绍工作。

2021年,对通海县公安局副局长鲁庆辉来说是忙碌、充实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这一年,鲁庆辉分管的多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通海县公安局案件质量考核全市第一,秀山派出所警务改革成效凸显,交通事故“黑点”整治成绩斐然,监管场所连续九年零事故。

守好执法生命线 维护公平正义

“执法质量是公安执法的生命线,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追求的价值目标。”鲁庆辉从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质量等方面,全力抓好全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将受案立案管理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合并办公,统一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建立“多合一”运行管理模式。在各办案部门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从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到案件办结,全程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案件办理各环节存在的执法问题,杜绝了不及时受立案、立而不侦、保而不办、压案不查、久拖不结的执法问题,确保每一起警情及时处理、每一起案件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有效监督、每一起案件规范管理。

2018年12月3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将者某、普某等人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违法嫌疑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一案移送通海县公安局调查处理。通海县公安局经过调查,认定者某、普某等8人采用夜间拉运、异地倾倒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行为。2019年1月14日,通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者某、普某以“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向玉溪市公安局提请行政复议。2019年5月18日,玉溪市公安局作出维持通海县公安局作出的对者某、普某行政拘留决定。者某、普某不服,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9月16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初审认定者某、普某诉讼主张不成立,判决驳回者某、普某诉求。二人不服上诉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24日,二审判决驳回者某、普某上诉,维持原判。者某、普某依然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1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通海县公安局对者某、普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一审、二审法院裁判结果正确,驳回二人再审申请。一起行政案件历时三年终于尘埃落定。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我代表县公安局出庭应诉时,始终坚信我们能够胜诉,因为我们从受案到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均严格按照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真正做到了以法律为准绳。”鲁庆辉说。 

深化警务改革 提升治理效能

2020年3月,秀山派出所启动“一室引领三队”警务改革,通过9个月的探索运行后,作为分管联系秀山派出所的局领导,鲁庆辉按照“重实战、建机制、成体系”的原则,指导秀山派出所持续深化警务改革,再造警务流程,让勤务指挥室承担指挥调度、信息研判、平安视窗、合成作战、勤务管理五项职责,构建权威、快捷、高效、扁平化的指挥体系,以勤务指挥室引领社区警务队、案件侦办队、巡逻防控队实施精密防范、精确管控、精准打击、精细服务。

完善《社区民警积分制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实行社区民警双报备、双评价、双清单、双考核“四双”工作机制,即社区民警勤务工作每日分别向派出所和社区报备;社区民警每月建立党建清单和工作清单;派出所和社区每月对社区民警进行工作评价;社区民警每半年向社区报告工作,由派出所和社区实行双向考核。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社区民警职责可量化、可视化、可评比、可考核,做到管事凭效果、管人凭制度,有力推动了社区民警由“下”社区向“在”社区转变,真正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大力推动13个社会App应用,采集“一标三实”信息51万余条,调处矛盾纠纷1397起,实现简易纠纷、求助类警情在社区处置率达100%。案件侦办队承担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法治建设、法治保障等职责,全年受理行政案件732起,行政处罚251人,实现接处警、案件办理零投诉、零过错、零败诉。巡逻防控队形成“有警出警、无警巡逻、高效处置”的街面巡逻防控工作格局,街面见警率、震慑力、处置率明显提高。

整治事故“黑点” 压事故保平安

“我们要紧紧围绕‘除隐患、保畅通、防事故’的总目标,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2021年初,鲁庆辉在与县交警大队研究谋划全年工作时说。此后,鲁庆辉采取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与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开展实地走访调研。调研中,鲁庆辉发现辖区曲陀关路段近年来事故多发,事故数量攀升,甚至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且警示标志标牌标线严重缺失,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是典型的事故“黑点”。鲁庆辉与大队领导班子商定整改方案,报请通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挂牌整改。通过各职能部门认真调研、全面梳理,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封闭该路段不合理平交路口6个,增设安装“慢行”警示标志标牌7块、减震带和“鱼鳞线”2000余米,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此后,县交警大队采取同样的方法,加大玉华线、玉通公路、江通公路、昆孟线及农村道路整治力度,封闭平交路口32个,整合调动派出所和交警备勤警力在玉华线大河嘴路口、四八街路口,玉通公路龚杨路口等重点路段人流、车流较大时段进行值守。

2021年,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及时摸排辖区交通事故隐患点,共排查出隐患点122个,整改122个,整改率100%。鲁庆辉指导县交警大队打好“联动拳、监管拳、净化拳、教育拳”四套“组合拳”,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防范工作,织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2021年,全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4人,下降11.42%;直接经济损失116万余元,较上年下降33万余元,下降22.37%。

身先士卒 打造平安监所

鲁庆辉创新推行教育管理新模式,切实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和监管秩序稳定,开创了监管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连续九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

作为分管领导的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监区调研、指导、督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看守所管理的重大风险人员和“二进宫”“三进宫”顽劣分子开展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他主导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出发,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对已决在押人员与亲属的双向视频会见,解决了在押人员家属因路途遥远、经济困难、工作繁忙、行动不便“会见难”的问题。2021年,看守所组织远程视频会见10人次,赢得了家属理解与支持,也减轻了在押人员对家人的思念。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鲁庆辉积极协调,在看守所设立远程视频庭审、律师会见,2021年保障视频诉讼260人次、律师会见36人次,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对我来说,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当好永远的答卷人。”鲁庆辉时常这样警醒和鞭策自己。


编辑:王雪峰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