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溪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社会体制改革,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我市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继续实施试点引路工程,成功在澄江市、通海县和新平县水塘镇、华宁县华溪镇、峨山县化念镇念江社区等地开展省级社会治理试点建设,在研和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和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等18个村(社区)开展市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建设,获批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我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跻身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突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包保、大化解、大清结、大稳控、大稳定”专项行动,推进重复访专项治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48万件,化解率达98.6%。深入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开展“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模式建设,防范和打击犯罪能力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获评全省唯一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被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再次获得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
同时,我市紧扣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充分凝聚全局合力,以民主凝聚力量,用法治护航发展,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城市更新改造等立法调研,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支持政协依章程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协商在基层”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乡(镇、街道)“政协委员工作室”和“协商在基层”议事室全覆盖。实施“云岭同心工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扎实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统战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成立“玉溪市9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实施48个“十百千万”示范创建以及6个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等项目,江川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澄江市、易门县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得到提高。基本完成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中央、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实到位,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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