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纪委县监委精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至5月,处理干部118人次
发布时间:2022-06-14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以来,华宁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规纪法相贯通,既常态化抓早抓小,又惩治腐败不放松。1至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18人次。

把监督挺在前面,用好第一种形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人权钱事”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用监督制约管住“大多数”。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发现小病小错、纠正行为偏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干部79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66.94%。

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活第二、三种形态。通过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职务调整等,惩戒挽救部分党员干部。1至5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干部33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27.96%。

抓早抓小的同时,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对执迷不悟、胆大妄为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1至5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6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5.8%。

在运用“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既有效发挥惩治震慑功能,又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5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为7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促其轻装上阵、担当作为。(通讯员 罗梅)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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