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体责任 加强警示教育
红塔区通报曝光常态化持续释放严的主基调
发布时间:2022-06-29来源:玉溪日报

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定位,持续关注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并通过加强警示教育、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等方式,给心怀侥幸者敲响警钟,给党员干部拉响警报,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

区纪委区监委与公安机关积极构建信息互联互通、相互协作、快速联动的常态化机制。公安机关将查获(处)的公职人员、党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问题及时移交。对接收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区监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流处置,认真落实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工作要求,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享红塔”App等,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推动通报曝光常态化。2021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共通报曝光24批33人,其中酒驾28人、赌博5人。

此外,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做好被通报曝光人员的后续处理工作,做实做细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被通报曝光的党员、公职人员,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点明、把思想做通,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认清错误、纠正行为、放下包袱。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及时进行工作提醒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聚焦被通报曝光的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判,查找日常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补齐漏洞,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整改问题10个。

据悉,2021年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共受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线索86件,警告11人、严重警告16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24人、撤职3人、记过1人。(通讯员 宋婕 李红月)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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