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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这十年|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玉溪之变”

发布时间:2022-07-08 11:20来源:云报客户端

  7月7日,“玉溪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玉溪市纪委市监委专场举行。回首这十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玉溪扎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强大政治引领和坚强政治保障。

  这是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十年。

  十年来,玉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及时纠偏,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直查、直办、直播杞麓湖污染治理造假事件,寻线倒查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的问题,全面推动“湖泊革命”各项举措走深走实。围绕中央及省委巡视及“回头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盯住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抓整改,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应付、“纸面”整改等行为,推动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序解决。全省巡察指导督导在玉溪试点成功后,“玉溪经验”在全省推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14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124人。

  这是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十年。

  十年来,玉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抓起,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注重以“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从护航脱贫攻坚到助力乡村振兴,从“惩腐打伞”专项监督,再到推动解决“小房本”“小病床”“小市场”等群众身边“天大的小事”。玉溪“清廉村居”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红塔区、通海县成为首批省级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单位。透过“树木”看“森林”,深挖典型案件“附加值”,建好“廉政视窗”栏目、办好“碧玉清溪”网站、用好“玉溪党风廉政”微信公众号和“清廉玉溪”抖音号,正确引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想舆论。拍摄、制作、播出《山大王覆灭记》《被贪欲吞噬的人生》《师之堕》《酒驾之痛》等警示教育片,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836人次,占比67.7%,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这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十年。

  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向市管国有企业等派出监察专员,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不断优化调整纪委内设机构,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指导。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协作意见和加强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协作配合办法,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法律监督贯通融合。

  这是塑形铸魂、正风肃纪,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的十年。

  实现干部监督机构独立设置全覆盖,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严肃纠治机关“亚文化”,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30人。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开展全员培训,优化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一线培养干部力度。近年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分别荣获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云报客户端记者:李苏榕)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