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物流枢纽
提升沿线枢纽中转集散能力
沿线物流枢纽建设。启动王家营片区物流功能业态提升专项工程;加快腾俊国际陆港铁路项目后续配套设施建设;以桃花村—读书铺—草铺枢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枢纽为依托,力争2025年前完成陆港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建设国际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围绕昆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王家营西、桃花村等中老铁路沿线重要铁路物流枢纽节点,加快布局建设水果、茶叶、花卉、橡胶、食糖、中药材、水产品、有色金属、木材等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大宗商品交易集散中心。
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在中老铁路沿线重点园区、物流枢纽和货运站点,大力发展冷链班列,推动公路和铁路冷链无缝衔接。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加快建设中老铁路沿线智慧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云平台;以螺蛳湾商贸区为试点,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大数据中心。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力争2024年完成昆明(福德立交)至宜良高速公路项目(昆石复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实现“空铁”“空公铁”“水公铁”联运。
积极支持海外仓建设。在老挝等国家的中心城市、枢纽节点和重要港口建设海外仓,建设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
加强产业开发
提升昆明沿线产业水平
大力发展跨境农业。用好RCEP的优惠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建设农产品保税物流园区;打造晋宁花卉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安宁现代农业示范园等沿线重点园区,力争到2024年,昆明与周边国家农业合作面积达51万亩,产量达10万吨以上。
大力发展跨境旅游。待西双版纳州嘎洒航空口岸和磨憨铁路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获批后,联动做好口岸免签入境人员管控工作。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争取将昆明建设成为我国第四个全业务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与周边国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配合促进RCEP国家间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互认;鼓励市场主体大力开展网购保税、零售进出口、出口海外仓等业务;推动跨境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布局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营销、寄递、集配网络,探索“中老班列+跨境电商”模式;探索在老挝、泰国等国家建立跨境电商直播基地,鼓励电商平台设立境外展示中心。
推动跨境金融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柜台挂牌业务,提供人民币与老挝基普兑换服务;鼓励境内银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鼓励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融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畅通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推广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对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人民币结算额超过1500万元或占比超过总结算额50%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加强沿线园区建设。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官渡区通过“自贸数字港”园区,吸纳国内外数字贸易头部企业与研发企业入驻。
加强沿线节点产业培育。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重点推进东盟特色农产品等进口,发展跨境电商小商品进出口;昆明综合保税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物流分拨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官渡区探索海关查验中心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促进中老专列出口市场采购贸易产品及云南特色产品开发,推动成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贸易中心”,与驻昆总领馆在螺蛳湾商贸区建设“南亚东南亚商品展示交易区”,打造南亚东南亚小商品聚集地;空港经济区通过空铁联运加大与中老铁路的陆路通道连接,建立“航空+铁路”生态圈;呈贡区完善高铁南站配套设施,促进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
加强和周边经贸合作。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昆明市建立西南总部、东盟总部,设立物流、转运、商贸、金融等分支机构,建立组装中心和研发中心。
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开展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工作;开展跨境电商合作,探索农副产品在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落地初加工,进入综合保税区后精深加工等模式;鼓励市场采购主体在老挝开展海外营展销和就地加工;鼓励各开放平台和重点园区与老挝园区开展产业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环保建材等产业,打造产业集群。
培育市场主体
为开放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打造中老班列品牌。将中老货运班列升级为中老国际班列,将市级班列运营平台转型升级为通道经济运营平台;统一中老铁路货运产品服务标准、运价体系、品牌标识、班列命名、品牌使用和宣传推广,配合打造“澜湄快线”等货运班列产品;推动中老班列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实现战略对接,将中老国际班列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美誉度的品牌。
培育壮大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依托中老铁路,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物流企业申报A级认证,增加4A级、5A级企业比例;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物流企业挖掘现有物流用地潜力,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仓库设施。
强化市场主体服务。支持昆明仲裁委员会积极拓展国际仲裁业务,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试点地区设立业务机构,建立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开展中老铁路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为中老铁路运营提供商事纠纷解决便利。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签订“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城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加大贸易、物流等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沿线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政主要领导围绕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每年带队招商引资。
加大运贸一体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昆明铁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场所运营,建成后的日常运维经费由市级与属地财政给予补助。借鉴中欧班列运营经验,加大对中老班列开行初期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至2024年,市级统筹政策对在昆明市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给予支持。
促进民心相通
为双方交流构筑新通道
拓展友城关系。加强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琅勃拉邦市友好交往;持续拓展对老友好关系,推动安宁市与老挝勐赛县缔结国际友好交流城市。
加强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昆明铁道职业学院实施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能力建设及教育技术合作项目。
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到2024年,在南亚东南亚建设不少于15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加强国际旅游合作。持续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设,加强与老挝万象市文化旅游合作。
扩大民间沟通交流。实施好“书香润亲情”——海外“昆明书屋”项目,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贸合作。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平台。为企业在老挝投资兴业聚集更多信息资源、开辟更多交往渠道、搭建更多服务平台。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要素保障和项目支撑
《行动计划》明确,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力度,优先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和交通运输、物流发展等资金,优先在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争取支持;2022年至2024年,市级财政每年筹措2亿元,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老铁路沿线项目,补助资金滚动调整使用,年度内未执行完毕的资金交回市级财政,滚入下一年度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依据市本级支出责任,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资金保障。制定“公转铁”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及时进行申报与拨付。纳入《行动计划》或招商引资的项目,在科研项目、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强化项目支撑。围绕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沿线产业开发抓好一批项目实施,先期纳入《行动计划》项目共54个,总投资717亿元以上,3年累计投资328亿元以上;建立中老铁路沿线开发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项目滚动调整机制,对《行动计划》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紧盯项目建设关键环节,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发挥重大项目对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的支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