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以责任落实、廉洁履职为重点,紧盯乡村发展、“三资”管理、清廉村居建设等工作,以强有力监督,当好乡村振兴“助推器”。
县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工作调度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通报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借助县委巡察机构、财政、农业等部门形成规模化、集群化的监督力量;综合运用体验式、“点穴式”等方法,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烟叶种植收购管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小金库”问题清理等,累计发现一般性问题30个。
构建村级监督片区联动模式。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廉情监督员联督机制、村集体合同集中审核管理制度和村级监督片区联动模式,实现了监督工作系统化、全面化、立体化。如里山乡芭蕉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探索开展划片驻点联动监督,实现了对本村17项民生工程项目共计811.3万元资金的全流程和全口径监督。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反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集体“三资”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归口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和案管室集中管理,县纪委县监委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明确处置方式,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对“三资”管理失职、失责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持续聚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往深里抓、往实里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实效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紧紧围绕“清廉村居”评价标准体系,着眼于本地特色,将廉洁因子融入村规民约,持续培育一批“清廉村居”示范标杆,切实以“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带动“清廉通海”建设全域推进,夯实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基础,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通讯员 陈绮璟)
编辑:刘玉霞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