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核把关 提高办案质量
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深耕证据审核“责任田”
发布时间:2022-08-17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紧紧围绕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办案质量工作核心,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要求,着眼案件质量把关,做实做细证据审核工作,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增强政治自觉,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提升政治站位、责任意识、专业素养为目标,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大班课堂带动小班研讨,辨析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点训练兵积累实战经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证据审核水平。

把好形式审核关,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正式受理前做好形式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移送材料是否齐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主体身份是否符合、立案依据是否充足。严格阅卷审核,正式受理案件后,审理阅卷必须作出阅卷笔录,如实记录反映案件的各种证据材料,并对材料分类审核提出正确的阅卷意见。加强集体审议,针对案情和依据的证据,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提出质疑,进行集体讨论,对有争议或疑点的地方补查再议,直至证据完整、事实清楚。

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好证据审核关。对正在审查调查的重大复杂案件,审理部门坚持提前介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与审查调查部门配合协作,研究取证方向,共同攻破证据收集、审核难点。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管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准确适用法律,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探索交叉审理,制定《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基层案件证据收集、审核质量。按照就近交叉、以案代训的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统筹,指定乡(镇)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及案件审理室领衔人员组成案件交叉审理组,对自办案件进行交叉审理。既解决了自办案件证据收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改变了个别办案机构“差不多”“过得去”的思维习惯,又促进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了证据收集、审核能力和办案质量。

严谨细致做好证据审核工作,突破依赖经验的惯性思维,不断提高对办案各个环节证据收集的敏锐性和准确性,找出问题根本,对症下药、拔除病根。(通讯员 陈金萍)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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