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羽婕同志从2011年进入大理市检察院未检室的那一天,就开始了与未检的缘分,已经整整十年。工作十年中,她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逐步成长为大理州十佳公诉人、云南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并被选拔参加全国未检竞赛备赛,因工作业绩优异,获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同时,也让金花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逐渐成为大理市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化、品牌化部门,对大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引领作用。2017年未检工作室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落实双向保护。注重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做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询问)、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的四个百分之百。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烟草售卖专项检查,开展网吧、游戏室、旅馆业等专项整治,办理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出行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支持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对困难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助推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让孩子们更多地了解法治知识,杨羽婕同志总是绞尽脑汁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有趣有益的法治产品。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在学校建立了金花姐姐未检工作站,设立了筑梦法治书屋和法治走廊,让孩子们能够感受法治的温度。发掘白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本曲和白族扎染这两个大理独一无二的地方特色,联合大理璞真扎染博物馆成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大理花上花大本曲研习所的非遗传承人开展大本曲校园法治传习,将法治宣传内容结合地方特色,将大理的非遗项目引入校园,活动深得未成年人喜爱。创新工作多次得到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大理未检工作的高度肯定。
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每一堂法治课都努力求新、求变、求突破,争取每一次的法治宣传教育课都不断接近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要求。以“春蕾行动”为主题,深入开展“四个一”法治宣传活动,100多次走进学校、社区和乡村开展法治宣讲;巧用“百千万妇女法治大宣传”活动平台,先后到大理市多个儿童之家和太和村、洱滨村等10余个村社开展以案释法、家长课堂讲座。创新开展法治教育网络直播,带头创作和拍摄了各类法治宣传片4部,其中“一号检察建议”宣传片在大理市公交车、学校予以播放,获得市民一致好评。《用爱点亮希望》的法治宣传片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平安中国”最佳微电影奖。
杨羽婕同志在办案中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实现检察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社会组织的多元衔接。推动与市公安局签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办理的实施意见》,实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案件分案办理,实现办案专业化;依托关工委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做到社会调查全覆盖;与市公安局签订《性侵案件适时介入工作实施意见》,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切实提高一次询问的比例,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设;与大理市妇联成立了妇女儿童五项机制联络群;联合大理市教体局、大理市人社局、大理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和贯彻落实《强制报告》意见等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通过教育和劳动感化涉罪未成年人,扩宽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监督考察的帮教方式;与南涧县检察院签订了《异地帮教协议》,解决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困难的问题;与大理市人武部签订《关于建立加强驻大理市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对驻大理市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司法保护;联合大理市监察委等九部门签订《大理市落实<强制报告>的实施意见》,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屏障。
杨羽婕同志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延伸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内涵和外延,让大理市处处都有未检金花姐姐“为民办实事”的身影,成为大理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颗“新星”。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时强调,希望你们发扬光荣传统,团结广大儿童工作者,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最温柔的牵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方式,勉励少年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