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深入开展“三湖”保护治理、自然资源节约管理等各项工作,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近年来,玉溪市通过推动“三湖”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和修订,深入开展“湖泊革命”,抓实空间管控和违规违建问题排查整改,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推进“三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水质分析研判和林业生态建设,谋划推进“十四五”保护治理工作等措施,不断加强“三湖”保护治理领域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三湖”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全面节约工作中,玉溪市按照统一机构设置、统一窗口建设、统一工作流程、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数据整合方式、统一资料移交模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集中学习培训的要求,全力推进全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明确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的工作方案》《玉溪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进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自然资源的节约和管理,着力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在加强耕地、林地、湿地保护修复和水资源管理方面,玉溪市逐年推进完成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不断探索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降低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数量;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及森林积蓄量;制定《玉溪市湿地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稳定湿地总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和自然湿地保护率。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2018年玉溪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通过国家验收;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完成50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成率66.7%。
同时,在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工作中,不断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在中心城区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推动全市居民不断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超 实习生 吴翼君)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