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海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探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容错纠错使用情形。针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特别是破解难题过程中,出现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未谋取私利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大胆容错纠错,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先行先试、敢闯敢干、主动作为。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关爱谈话、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教育帮助党员干部,防止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失范、误入歧途。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占比87.5%。
“今天的公开澄清,让我如释重负,心里一下子就敞亮了,我会继续努力工作,用工作成效报答组织关爱……”在公开澄清会上,被澄清对象向纪检监察干部袒露心迹。
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及诬告陷害查处工作。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和研判甄别,适时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今年以来,共为34名党员干部、2个单位开展澄清正名。
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多角度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让受处分的“跌倒者”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重新“站起来”,真正达到案件查办“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对处分期满的受处分干部,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一视同仁,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今年以来,对24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严有标准、宽有尺度,容错免责不是搞纪律‘松绑’,而是要用监督执纪的温度,最大限度让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凝聚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执纪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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