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华宁县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民生实事,健全管护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日常保洁制度执行到位,实现村庄长治常清洁。
今年,华宁县通过县、镇、村、组四级联动,以建立“5·20”美丽家园集中清扫日制度为契机,全县630个村组认真落实保洁员制度、垃圾收费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坚持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村庄清洁行动有机结合,围绕“治四乱”“清五堆”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县现有日处理生活垃圾20吨以上的填埋场3座,农村共有垃圾清运车224辆、垃圾箱1219个、垃圾桶2070个、垃圾收集池(房)267座,均正常运行,村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率达100%。截至11月28日,全县累计群众投工投劳8.9万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8万吨、农业生产废弃物3265吨,投入各类资金128.46万元,630个村组全部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8条标准要求。
全县村庄严格执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红黑榜”制度,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截至10月,建制行政村上县级“红榜”34个、“黑榜”14个。对连续两个月上“黑榜”的行政村,由乡(镇、街道)、县级联系单位、村(社区)主要领导在媒体上作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表态发言。同时,加强农村厕所日常管护工作,按照云南省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镇、村、组的主体作用,建立“三级联动、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所长责任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推行“2+1+N”的“所长制”管理模式,实行“一厕一长”机制。全县制作发放1.4万份《华宁县农村卫生户厕使用须知》,引导改厕农户在建好后要“管好、用好”自家小厕所,养成文明如厕的健康生活习惯,并印发了公厕管理办法和农村改厕举报方式公告,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实质性成效。(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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