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2-12-28来源:玉溪日报
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紧紧围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把案件审理关、证据审理关、定性准确关、条规适用关和处理效果关,牢牢把握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定位,全面审核、严格监督。今年以来,共审结案件156件,同比增长44%;移送审查起诉12件,同比增长50%。全年未发生案件退查和变更罪名的情况。
由于基层办案力量有限,缺少案件审理部门,存在对量纪标准把握不准、同案不同处的情况,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针对这一现象,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各乡(街道)纪(工)委对立案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需报送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审理室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工作要求,对案件办理质量把脉问诊,逐案逐卷解剖过筛,形成案件审结告知书后向承办单位作出反馈。今年以来,共采取“乡案县审”模式审理案件88件,无一起被申诉复议。
在坚持“查审分离”原则的前提下,审理部门依据案件特点,适时提前介入,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与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部门共同研讨,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和条规适用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帮助承办部门进一步固定事实、强化证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狠抓案件审理干部能力建设。“以案带训”,由业务骨干帮带新调任干部,通过审理实操,进一步解读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对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助推新调任干部快速成长。“以审代训”,每周定期组织案件集体审议,每一位审理干部逐一发表审核意见,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按程序呈批,确保案件依纪依法,经得起推敲。(通讯员 付玉梅 宋婕)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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