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提出的“七个聚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
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领导干部专题学、党员干部示范学、线上线下全员学、增加培训广泛学、订阅资料随时学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学思践悟中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增强历史自觉、担当历史使命。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以上率下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紧密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基层和分管联系部门宣讲研讨,将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截至目前,市纪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2次,常委会专题学习2次,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和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3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阐释,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学好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辅导材料。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课程。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教育功能,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习实效。
纪检监察机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工作谋划的起点,紧跟中央和省陆续出台的系列新政策、新举措,扎实谋划好2023年工作。加快“清廉玉溪”建设,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政治监督,以实干实绩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玉溪落地见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和巡察重要内容,采取“室组地”模式,运用“蹲点式”“体验式”“推磨式”交叉互查等监督方法,看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职责是否担当起来等,着力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以日常监督促进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通讯员 施卫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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