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这样干
发布时间:2023-02-22来源:玉溪网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力保健康、防重症,全面完成“健康惠民工程”、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等,推进玉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抓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细化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医疗救治,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扎实做好医疗物资保障。以农村为主,做好防重症、救治重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充分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统筹优势,强化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有序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医疗救治。各县(市、区)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发挥自身二级以上医院的支撑作用,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师和院感管理人员,驻点出诊和指导。通过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深入开展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建立完善健康玉溪行动监测评估机制,重点打造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3个健康县城建设示范点,其他县同步启动建设。开展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一批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4%,人均预期寿命达79岁,让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建成无烟公共场所,倡导吸烟有害健康生活理念。

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强化对项目的统筹协调,压实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及项目单位、责任领导的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在建项目续建工作。围绕年度16亿元的投资目标任务,推动一批卫生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一院两区”及通海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完成元江县人民医院、红塔区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主体工程施工;全面推进新平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确保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山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实施“健康大脑”项目建设,充实完善建设方案,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推动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组建以市人民医院牵头,市中山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枢纽,红塔区、澄江市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依托市中医医院,探索托管红塔区中医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组建紧密型城市中医医疗集团,力争2023年9月前医疗集团各成员单位签订组建协议。

到2023年底,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工作,力争建成云南省甲级卫生院2家以上,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至5家。推进“百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和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

推进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云南省临床药学中心建设;推进峨山县人民医院创伤中心建设通过省级验收;确保完成9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00%设立精神科和眼科,老年病科从55.5%提升至77%,设立临床营养科从零提升至44%。每家妇幼保健院建设1至2个市级核定的重点学科。坚持中西医并重,统筹推进市、县、乡、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及“示范中医馆”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建设39个“示范中医馆”。

推动人口均衡化发展

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进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力争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健全托育服务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开展示范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新增托位2200个以上。

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和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接种的“健康惠民工程”。针对年龄在9至30周岁人群开展HPV2疫苗接种,全市在校初一年级女生免费接种,9至30周岁其他女性按照惠民价格接种,降低女性宫颈癌患病率。加强妇幼老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婴儿死亡率在3.5‰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在90%以上。持续开展“两癌”筛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1万例。

打造5个老年友好型社区、2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6个老年人心理关爱点。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在90%以上。

全面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活力

持续抓好人才引进工作,利用好提前招聘、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及专家工作站建设等刚性、柔性人才引进方式,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解决好优秀人才引进编制待遇等问题。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层次、特殊专业卫生人才。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户省级健康企业、5户市级或县级健康企业。普及职业健康知识,使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培训率达97%以上。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和电子证照应用。统筹做好平安玉溪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全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中涉及卫生健康服务领域的各项工作。(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 通讯员 杜洋)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关闭
专题公用底部
  • 玉溪网版权所有
  • 滇ICP备08100907号-1
  • 云新网前审字2013-06号
  •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17号

  • 中共玉溪市委
  • 玉溪市人民政府
  • 主办
  • 玉溪市融媒体中心
  •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