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确保阳光监督员规范高效履职
发布时间:2023-02-22来源:玉溪日报

自推行阳光监督员制度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搭平台、拓渠道,多措并举,确保阳光监督员规范履职、高效履职,切实发挥好他们监督“探照灯”、决策“智囊团”、民意“连心桥”、舆论“风向标”的作用。

据了解,这支由7人组成的阳光监督员队伍中,有的来自司法机关,有的来自党政机关,有的来自新闻媒体。为帮助阳光监督员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开展岗前培训,邀请大家走进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参观谈话室、听取讲解汇报、观看工作专题片等,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

为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的理论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主动搭建平台,为阳光监督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工作,对纪检干部经常性“扯袖子”“咬耳朵”;邀请阳光监督员列席区纪委全会,参加重点工作通报会、座谈会,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提供咨询意见。

区纪委区监委注重发挥阳光监督员民意“连心桥”的作用,着眼下情上传,组织他们参与专项监督、交叉检查,把基层的真实情况、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收集上来;注重发挥其舆论“风向标”的作用,通过其影响力和公信力,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用正面声音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偏见误解,增强全社会对正风肃纪反腐的理解和认同。(通讯员 唐笃玲 宋婕)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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