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加快
发布时间:2023-03-28

近年来,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始终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我市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普及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三下乡”宣传,培养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加强社会治安常态化综合治理和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紧急救助等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促进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民族团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工作整体提升。强化经费保障,整合资金2.1亿元实施了村组党员活动场所全覆盖建设工程。落实每年每个乡(镇)10万元、每个行政村5万元的群众专项工作经费以及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和每个社区不低于10万元的运转经费,为基层治理提供必要保障。强化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干部挂包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安排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挂包联系点,整合扶贫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力量,继续向民族地区一线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通过完善村级组织干部薪酬制度,吸引164名35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家庭“三进”活动,全市75个乡(镇、街道)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领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11个村(社区)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纳入村规民约,峨山县“民族团结·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新平县探索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实践站,元江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评比活动,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村(社区)、进家庭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特色品牌。通过组织群众参与,面对面讲好“三个离不开”的故事,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五个认同”。截至目前,全市47个乡(镇、街道)被国家民委及省、市、县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15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示范村(社区),1191户家庭被命名为示范家庭。通过示范引领,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为每个家庭的精神追求,外化为每个家庭的自觉行动,营造村村创建、家家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氛围。

创新治理路径

创新法治宣教。将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地区普法教育纳入“七五”“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法律“6+N”进活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抓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全市14个村(社区)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个村(社区)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创新便民服务。推进“一站式”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形成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用,实现群众信访和纠纷化解“只进一道门”“最多跑一地”,努力实现“矛盾早化解、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结访在县市区”,全市98%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投入380余万元打造信息化、智慧化治理平台,建成“玉溪共治通”App,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精准化服务管理每一个社区、每一个网格。

伴随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玉溪市连续10次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2次捧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保持了20余年未发生民族宗教领域重大案事件的团结和谐社会环境。全市少数民族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2775元增长到2021年的15812元,新平县、元江县、峨山县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29个民族自治县中分列第一位、第四位、第八位。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更加巩固。(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


编辑:王一婷  审核:杨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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