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前移监督关口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3-03-30

近年来,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纪律防线和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送廉政教育短视频及温馨提示等,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

工作中,县纪委县监委综合运用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及各种问题线索为党员干部“体检”,对在作风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县纪委县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拧紧日常监督“发条”,拉近监督距离,及时提醒教育,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按照协助不包揽、推动不越位、监督不替代的原则,推动党组(党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对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听取受处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所在党组织对其工作表现的评价,巩固“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

为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县监委注重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程跟踪督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2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3人次,其中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56人次,占总人次的58.08%,确保做到坚持挺纪在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严管和厚爱落在实处。(通讯员 卢滢吉)

编辑:刘玉霞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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